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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正华:开发银行灾备系统建设的思考
摘要IT的大集中也带来了系统风险的集中。作为银行业务连续运行的保障,灾备系统建设一直都是科技部门的重要工作。...
一、建设灾备系统的必要性
1.银行业务发展的需要
相关资料表明:金融行业在灾难停机两天内所受损失为日营业额的50%,如果在两个星期内未能恢复信息系统的正常运作,75%的公司将出现业务停顿,43%的公司可能再也无法开业,没有实施灾备系统措施的企业60%将在灾难后的2~3年间破产。由此可见,灾备和业务连续性建设直接关系银行生死存亡和可持续性发展的关键问题。
2.监管合规性的要求
一直以来,监管部门对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给予了高度重视,近期也已连续发布了一系列的监管指引和要求。银监会下发的《商业银行数据中心监管指引》中明确要求:商业银行应于取得金融许可证后两年内,设立生产中心;生产中心设立后两年内,设立灾备中心;总资产规模一千亿元人民币以上且跨省设立分支机构的商业银行应设立异地灾备中心,灾难恢复等级达到《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灾难恢复规范》中的第5级实时数据传输及完整设备支持。业务的发展和监管,都要求必须建立起完善的灾备体系和业务连续性保障体系。
国家开发银行信息科技局局长 洪正华
二、灾备系统建设思路
如何建设灾备系统需要周密规划:除了要考虑技术实现外,还要考虑各类业务的不同需要;除了考虑资源投入外,还要考虑产出和利用;除了考虑通用的灾备模式,还要考虑自身的情况和能力。总之,没有所谓最好的灾备系统,只有最符合自身需要的灾备系统。
1.建设模式选择
目前,国内银行在进行灾备体系建设时一般有自建和外包两种模式,各有优缺点。自建是指银行独立建设数据中心,此模式具有较高的可靠性与安全性,但投入大、周期长,对银行技术人员的能力要求较高,适用于大型金融机构。外包是指由专业服务商在其数据中心内为银行提供数据与系统的灾备服务,此模式也能达到一定可靠性,投入小、周期快,对银行人员能力要求相对较低,适用于中小型金融机构。
2.灾备技术选择
计算机和通信技术的发展,特别是存储技术的发展,为灾备系统建设提供了多种可选的容灾技术,每种容灾技术
(本文不涉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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