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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CA:网银索赔有法可依
摘要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的副经理曹小青在出席“2009放心安全用网银联合宣传年”活动时指出,根据《电子签名法》,个人用户与第三方认证机构之间的法律纠纷是采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
一年前,刘先生发现自己某银行的网银账户下的4万元不翼而飞,经查询得知现金被转向了两个陌生的账号。刘先生当即向银行方提出投诉,他表示每次消费都用银行提供的安全认证,银行方理应承担赔付。可是至今,刘先生依然没有得到银行方面的明确答复。
昨日,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的副经理曹小青在出席“2009放心安全用网银联合宣传年”活动时指出,根据《电子签名法》,个人用户与第三方认证机构之间的法律纠纷是采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如果第三方认证机构不能证明这次网银被盗事件与自己无关,就必须要承担赔付责任。“可是如果用户使用的安全认证是由银行提供的,就不是那么好解决了。”因为按照有关法律,个人用户与银行之间的纠纷采取的是“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而个人用户在这方面取证困难,大部分情况下只能不了了之。
不过,银行人士就认为,随着技术的进步,因为网银技术漏洞而造成的问题已经越来越少了。而银行方面,也在不断完善网银的管理制度。
提醒:别轻易向亲友泄露密码
日前,CFCA收到一宗用户投诉,该用户表示自己的网银账户的钱无故减少,而自己在该时间段内并没有进行消费。当事人认为这是CFCA的技术存在漏洞而令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可是,经过调查以后,我们发现我们的产品并没有问题,也没有被入侵的迹象,最后我们从当事人那里得知,原来这密码曾经告诉过他的好朋友。”曹小青说。后来CFCA找来当事人和他的好朋友对质,而他的好朋友也承认了这确实是自己干的。
银行人士提醒市民,除了提防网络上的不法分子以外,还要小心自己身边的亲戚、朋友,不要随便泄露账号和密码。如果发现账户异常交易或账户出差错,市民应及时与银行联系。(责编:tina)
(本文不涉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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