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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农村金融战线上的46个春秋

2009-08-19 22:07:00作者:王冠杰来源:

摘要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唯一的一家银行,机构只设到县一级。...

1949年秋我通过笔试跨进了银行大门,当上了一名农贷员。从农贷员——营业所主任——农贷股股长——农村信用合作管理科科长,我在农村金融战线上整整战斗了46个春秋,直到1995年退休。看到目前农村欣欣向荣的景象,我想这里面也有我的一滴汗水。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唯一的一家银行,机构只设到县一级。1951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召开了第一届农村金融工作会议,会议分析了土地改革后农村经济发展的新情况,提出了农村金融工作必须实现三个转变:从单纯办理农业贷款向办理存、放、储、汇、保险、信用合作等业务转变;从季节性资金供给向经常性资金调剂转变;从机构人员主要在县城向深入农村、接近农民转变。

为落实总行会议精神,人民银行机构设到区一级集镇,安徽濉溪县人民银行根据地区经济条件和业务发展的需要,计划先在孙疃、临涣两个集镇设立人民银行营业所,并任命我担任孙疃营业所主任。上任前,县人民银行行长李良良教导我:旧社会银行都设在城市,主要为官僚资本家服务;共产党把银行设在农村,明确了为谁服务的问题,体现了党对农民和农村的关怀。你到任后,应切实贯彻总行提出的“深入农村,帮助农民,解决困难,发展生产”的方针,并要认真总结经验,为今后各区设立银行营业所打好基础。

营业所设在孙疃集,三间营业室是土墙草顶,破烂不堪,当时县人民银行拨给我们旧人民币一百万元(折合新人民币一百元)开办费,并规定只许结余,不准超支。为了节省开支,我们自己动手修补房屋,垒柜台,买些木料请人做了桌、椅、床及炊事用具,结果一百万元开办费还略有结余。

营业所于1951年11月1日正式营业,全面开展了农村存、放、储、汇及农村牲畜保险业务,改变了单一办理农业贷款的格局。营业所除保卫员、炊事员各一人外,还有五名员工。工作采取“集日在家,背集下乡”,“分片包干,早出晚归”的方法,经过全所同志的努力,各项业务都取得了新的进展,为今后普遍设立银行营业所树立了榜样。(责编:tina)


(本文不涉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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