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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献礼:中国保险业摇曳沉浮200年
2009-08-31 19:04:00作者:佚名来源:
摘要“保险”刚进入中国时,曾有个非常诗意的名称,“燕梳”(insurance的音译)。如此轻巧的一个名字,却背负着中国保险两百年的历史。...
“保险”刚进入中国时,曾有个非常诗意的名称,“燕梳”(insurance的音译)。如此轻巧的一个名字,却背负着中国保险两百年的历史。
保险进入中国
1685年闭关多年的清政府出于对外贸易的需要,开放海禁,特设广州为唯一的对外通商口岸。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发展,洋商在广州的海运贸易越来越频繁,其中尤以鸦片运输为多。在运输过程中,船舶常常会遇到风浪、海盗,甚至战争的威胁,商人们迫切地需要降低风险,于是在西方已经产生了两个世纪的现代保险业进入了中国。1805年,英国东印度公司鸦片部经理达卫森在广州发起成立了谏当保安行。它是在中国成立的第一家保险机构,中国保险历史从此开始。
在19世纪40年代以前,保险的业务量不是非常多,外商保险公司更多是通过洋行代理其在华业务。洋行代理保险业务,是稳赚不赔,不仅可以从保费超过赔款的余额中,取得按股份分配的红利,而且每做成一笔保险生意都能收取佣金。
1840年鸦片战争后,随着中英《南京条约》、中美《望厦条约》、中法《黄埔条约》以及《天津条约》、《北京条约》等一系列条约的签订,外商可以从事贸易的口岸,从上海等沿海“五口”逐步扩展到长江中下游的“十口”。保险也跟着贸易的脚步踏上了各个口岸,从沿海进入了内地。鸦片战争之前,广州是中国保险业的中心。当鸦片战争敲开了中国的国门,上海成为通商口岸后,优越的地理位置,使上海迅速取代了广州,成为保险业的中心。
敞开国门的中国很快就成为欧美国家远东贸易的中心。中国各个新开港口之间的短程货运逐渐频繁,但是这一时期时局动荡,战乱的危险也在增加,保险显得越来越重要,中国已经成为一个亟待开发的保险市场。英国《泰晤士报》曾为此大肆鼓吹:“我们英国商人正在闯入中国,好像进入一个未开发的处女地带。……‘能够保险吗?’中国托运商很快就提出这个迫切的询问了。因此,为1/3人类的贸易开办保险业务,也摆在这些新来的的冒险家的面前了。”兼营大量业务的洋行显然已不能满足需要,于是洋行便筹措资金投资设立独立经营的保险公司。1835年宝顺洋行设立了于人洋面保安行,1836年怡和洋行设立了谏当保险公司,洋行既是投资者又是代理人。英商保险最早进入中国,在相当长的时间垄断了中国保险市场。但如此广阔的市场,其他国家的洋行怎肯让英国人独享。19世纪60年代,美商、德商、日商洋行不仅开始代理本国保险公司的业务,而且和英商一样开始直接设立保险机构。
民族保险业之兴起
虽然19世纪初,保险就进入中国,但是对保险思想的引介却在鸦片战争之后。1841年,魏源受林则徐之托,根据林则徐在广东组织翻译的《四洲志》等资料,撰写了《海国图志》,望国人能师夷长技攻夷、制夷。书中介绍了世界各地人文、地理、历史等,其中谈到了“船担保”(即水险)、“宅担保”(即火险)及“命担保”(即寿险)三大“担保会”(即保险公司)及其运作。《海国图志》启蒙了中国人的保险思想,但由于当时中国尚处于自给自足的封建经济,商品经济发展程度较低,还不足以产生中国自己的保险业,因此并没有促使民族保险业的兴起。之后,洪仁轩、王韬、郑观应对保险思想多有论述。
1865年,闽粤著名的商号德盛号创办了中国第一家民族保险公司——义和公司保险行,它标志着中国民族保险业的开端。但是只此一家民族保险机构,势单力薄,又缺乏经验,很快就从保险市场上销声匿迹了。中国民族保险业的真正兴起还要从保险招商局算起。
19世纪中叶,洋商迅速、安全、收费低廉的轮船进入中国的航运业后,很快将中国传统的沙帆船挤了出去。为了中国的航运业不致为外商所操纵,同时解决清政府供给的漕运问题,1872年在李鸿章、曾国藩等洋务派的多方努力下,清政府在上海开办了轮船招商局。轮船招商局成立后抢走了洋商许多华商客户,洋商非常不满。当招商局向洋行托保轮船时,他们借机报复,向招商局收取近乎敲诈的高额保费。李鸿章意识到,欲求富国自强,“须华商自立公司,自建行栈,自筹保险”。
于是李鸿章委托有多年买办经验的唐廷枢、徐润筹办保险招商局,并于1875年11月开始公开招股。华商们多半都受过洋商保险公司的欺压,对于华商保险自是十分支持,很快“投股逾额”。12月28日,保险招商局正式成立。
但是保险招商局承保能力非常有限。当时每艘船的价值一般为10余万两,但保险招商局只能承保船舶价值1万两和货物3万两,溢额须向洋商保险公司投保,而洋商公司只限保六成,剩余风险仍需由保险招商局自己承担,且“转保于洋商,傍落利权,能无介意?”于是,1876年7月,唐廷枢、徐润等人公开招股,另行成立仁和水险公司。
1877年初由于美国旗昌洋行经营不善,轮船招商局并购了旗昌的轮船和码头栈房,轮船招商局的规模迅速扩大。但是仁和是水险公司,每年轮船招商局的码头、栈房和货物的火险仍须向洋商投保,保费大量外流。为维护利权,1878年4月在原保险招商局基础上,又招股20万两,成立济和船栈保险局。后来,唐廷枢推举张慎之为“江孚轮”船长。这是华人首次担任船长,之前这个职务一直都是由外国人担任。洋商不满于此,拒绝接受货物运输保险。于是,济和船栈保险局增资至50万两,扩大经营范围,更名为济和水火险公司。之后的几年,仁和与济和的业务扩展到海外,获利丰厚。由于仁和、济和实力逐渐雄厚,外商保险公司刁难华商的行为也大为减少。
1883年中法战争的爆发引起了上海金融风潮,轮船招商局了陷入了非常拮据的处境,仁和、济和也深受影响。为重振雄风,1886年2月仁和、济和两家公司合并为仁济和水火保险公司,股款都存于轮船招商局。然而,从1888年起轮船招商局由“官督商办”进入“官办”阶段。到了1920年,轮船招商局亏银达2000万两之局。由于仁济和大部分资金滞留在轮船招商局,严重影响了它的经营,业务慢慢萎缩,最终于1934年10月停业。
团结力量,对抗洋商
保险招商局成功地在洋商独霸的保险市场上,为其后的民族保险发展,打开了局面,民族保险公司逐渐多了起来。尽管保险在当时的中国还是一个新生的产业,力量非常薄弱,但是众多分散的力量集聚在一起,也是一股不容洋商忽视的力量。
1899年洋商成立了上海洋商火险公会,他们在佣金、折让、费率、险种、拒保、分保等方面协调一致,共同遵守。洋商势力像一堵高墙挡在了华商保险前面。恰在此时,香港华商同益水火保险上海分公司失败停业,洋商以之为口实,恶意对华商信誉进行诋毁,拒绝与华商进行分保和业务交换。洋商还采用跌价和放佣的不正当手段,排挤华商,使华商保险举步维艰。
1905年5月,由于美国排斥在美华工,引起国人激愤。上海商会会长、福建巨商曾铸组织全国各商会协力抵制美货,7月抵制美货运动开始席卷沿海和内地十几个省、一百六十余个城镇。国人抵制美货的同时,为不受洋商欺压,也在积极筹办民族保险。曾铸说:“目睹洋商挟资本来华从事种种经济上之侵略,深知国人非急起直追,自营银行、轮船、保险等事业,已不足与之争长短,而挽利权。”遂联合上海著名绅商朱葆三、王亭一等,筹办上海华兴保险公司。
但是民族保险公司毕竟资金力量薄弱,承保能力有限,分保又受到洋商的掣肘,想要与洋商“争长短、挽利权”,确实有困难。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团结同仁力量,才能与洋商一争长短。1907年,朱葆三(华兴、华成、华安三家保险公司的总董)利用自己的威望,发起成立华商火险公会。这是中国第一个保险社团组织。随着民族保险的发展,以及公会影响的扩大,华商火险公会多次改组,1931年更名为上海市保险业同业公会。
到1911年辛亥革命前,先后创立的各类华商保险公司,总计有45家之多。经过四十多年的努力,中国民族保险业终于在洋商称霸的保险市场争得了10%的份额,数额虽小,但却意义重大。
北洋军阀时期寿险崭露头角
1911年10月,辛亥革命的熊熊烈火结束了清政府三百年的统治,消除了民族资本主义发展制度性障碍。1914年—1918年,一战战火烧遍欧洲,欧洲国家忙着处理自家“后院”之事,无暇分身远东,让长期在欧美势力压制下的中国的工商业获得了难得的喘息之机。1919年五四运动和1925年“五卅”惨案,唤醒了广大国人沉睡的民族意识,人们以抵制洋货、爱用国货的实际行动支持民族工商业的发展。中国民族保险业也趁着大好形势加速了自身的发展,1912年—1925年陆续设立了39家民族保险公司,其中寿险公司就有19家。
1850年以前已有外资寿险公司委托洋行在上海代理寿险业务,最初只限于旅华外侨,业务量非常小。不过敞开了大门的中国很快就吸引了大批外国人,在华外侨人数快速增长,洋商开始直接在华设立人寿公司或分支机构。迨到1889年英商永福人寿保险公司制定了《1846—1900年华人死亡率经验表》后,洋商逐渐开始承保华人寿险业务。彼时,华人对寿险的接受程度并不高。
及至民国初年,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较快,造就了大批城市中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这些生活相对宽裕的人是寿险主要的业务对象。特别是在上海,这类小康人群大大增加,其中有不少人愿意购买寿险,于是民族人寿公司大量涌现。但是寿险与水火险不同,它对费率的计算、业务的管理等等,要求更为精细。不少不懂寿险原理知识和科学管理的民族寿险公司,开办没几年就关张了。1912年吕岳泉总结前人经验教训,组织纯粹华人资本,联合政界要人、工商巨绅,成立了中国华安合群保寿险股份有限公司吕岳泉曾在洋商保险公司服务多年,他虽然对寿险业务不是很熟悉,但他长袖善舞,深谙与权贵交往之道,非常重视引政界显贵、商界和金融界精英入股或进入董事会,这也成为华安在发展中刻意追求的传统。也正是通过拉拢权势人物,华安最大程度地扩大了公司的业务空间。他们甚至上书袁世凯,“今欲开通社会,维系信用,不得不赖在上者赞助扶持”,“倘蒙钧座赞助,则公司事业之扩充,当易如反掌。”1916年化安还约请到黎元洪出任名誉董事长。当然华安的成功并不仅仅在于它能够充分利用“权势网络”,它还聘请了洋商寿险的精算和管理人才,懂得如何利用时局、顺应时势。五卅惨案后,华安发起“经济救国保寿”,深望举国人士,共同扶植该险种,使国民既尽爱国之义务,亦可获得对自身及家庭之保障。20世纪30年代初,华安达到了它的鼎盛时期,成为可与洋商寿险公司相抗衡的著名华商寿险公司。但随着同业竞争日益激烈以及抗日战争的爆发,寿险业务发展所需的稳定的社会环境被破坏,20世纪30年代后期,华安的业务一落千丈,惨淡经营到解放前夕。
金融资本激荡民族保险业高潮
1927年,国民党在南京成立国民政府。当时民族金融业的发展已具备一定的规模,金融资本大量投入保险业。1926年12月东莱银行开设了第一家由银行投资的保险公司——安平水火保险公司。1929年,金城银行创办了太平水火保险公司。周作民(金城银行总经理)任董事长,丁雪农任经理。(丁雪农的岳父吴蔚如是东莱银行总经理,他任职太平,为后来太平接办安平保险创造了条件。)金城兴办太平后,不仅能从保险业务中获得收益,还可“肥水不流外人田”,由太平承揽自己的放款、押汇等金融往来,以及金城下属的众多企业的保险业务。
1933年,中南、大陆、交通、国华四家银行注资太平,太平一跃成为数一数二的华商保险公司。从1933年到1936年,太平先后合并了安平保险、丰盛保险、中国天一保险。太平组织总管理处,以太平为母公司,这三家保险公司仍保留原来的牌号,以各自的名义招揽生意,继续对外营业。这样,太平只需用一家公司的管理班子就可以经营四个公司的业务。万一某一公司亏损,也可以只就该公司原登记的有限股本清偿,不致影响全局。
1929年到1934年,为了联合力量,扩大承保能力,上海成立了多个联合经营的保险组织,有华商联合保险公司、中国船舶保险联合会等。1936年华商联合保险公司成员通易公司倒闭,联合保险公司受到很大影响,处境困难。太平为扶助同业,出资收购了通易在联合的股份,周作民出任联合的董事长,主持其事务。这样,太平在遇到自己无力承做的大额保单时,就可以通过联合的其他九家公司分保,形成了以太平为首的“保险团”。太平在诸多民营银行创办的保险公司中是最成功的。
拥有雄厚实力的官僚金融资本,参与到保险事业中,是这一时期民族保险业掀起发展高潮的一个关键元素。国民政府成立后,逐步建立起“四行、两局、一库”(即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金汇业局、中央信托局;合作金库)的官僚资本金融机构,掌握了全国的经济命脉。
成立初期的国民政府也曾励精图治,“查上海保险业务大都操诸洋商,每年被吸收之保费……外溢之数实足惊人。”1931年,中国银行有鉴于此在上海设立了中国保险公司。中国保险公司经营业务,与其他保险机构都不一样,他们的全部业务都由中国银行各地分支机构代理,只需支付少许代理佣金,就牢牢掌握了与中国银行相关的保险业务。根据国民政府保险法规,1937年中国保险公司分离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944年中国保险公司更名为“中国产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不过这两家公司内部实质上仍为一体。
抗日战争爆发后,国民政府西撤,中国保险总公司部分机构随政府内迁,其余仍留在上海租界。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军占领了上海租界,总公司仓促之间来不及撤退,结果被日军监控起来。其间东京海上保险株式会社董事三番四次要求与其合营,总公司负责人虚应道:既然要合营,公司内部就必须要进行全面的改组。他们以这个借口拖延时间,最终保持了白璧无瑕。
除了中国保险公司,官方银行投资的保险机构还有,1935年中央银行拨款设立的中央信托局保险部,交通部设立的邮政储金汇业局保险处。
1926年到1936年期间,雄厚的金融资本投入到民族保险业中,提升了保险公司的管理水平,同时利用银行贷款关系,拓展了业务,民族保险业前所未有地繁荣。
远东保险王
在民族保险业蓬勃发展之时,洋商仍在继续吞噬着中国保险市场的份额。一战前英商凭借在华特权、雄厚的资金、丰富的技术经验和再保险实力的优势,率先占据中国市场。但一战后,美商保险乘英国休养战争创伤之际,逐渐渗入中国。到了20世纪30年代,美商保险已能与英商平分秋色,其中尤以美商美亚保险公司发展最为迅猛。
出生在加利福尼亚的史带,1919年来到“冒险家的乐园”——上海,在美丰银行老板鼎力相助之下,成立美亚保险公司。史带的脚跟尚未在他的新办公室踩实,1920年美亚承保的上海一些堆栈就发生火灾,损失惨重。美亚还没赚到多少保费,就要赔出一大笔,许多灾户都谣传,美亚要赖账了。但是出乎众人意料之外,史带甚至不惜负债,迅速处理了赔款事宜。美亚公司“被灾户深为满意,从此获得社会人士的信任,业务日有起色”。小小的美亚很快就从众多保险公司中脱颖而出。1921年后,史带在上海陆续创建友邦人寿保险公司和友邦水火保险公司,甚至利用保险资金开设了友邦银行。美亚还与英商、法商、华商合办保险公司,同时还代理了26家保险行的业务。在业务最发达的时候,史带旗下的公司占中国保险总收入的30%以上。史带只用了十几年的时间就在中国创建了一个庞大的保险帝国,被人们称作“远东保险王”。他的发迹史也成为旧上海津津乐道的经典故事。1939年由于中国局势不稳,美亚总公司由上海迁至纽约。在经历了中国抗战、解放战争之后,1951年美亚停业,撤离上海。
抗战期间的“大后方”与“孤岛”
1937年七·七事变后,由于国民党军队采取不抵抗政策,华东、中南地区迅速为日军侵占,国民政府不得不从南京撤退到重庆,据守西南、西北地区。中国的西部成为抗日战争的大后方。为了保证战争中战略物资的供应,国民政府从1937年8月,开始有步骤地将上海、武汉的一些工矿企业迁移到大后方,规模非常庞大,大约有两年多的时间,运输的车船由东往西络绎不绝。重庆很快就成为新的政治和经济中心,保险的需求也迅速增加。
大后方的保险机构以8家官办保险机构为主,包括中国保险公司(1931年)、中央信托局保险部(1935年)、太平洋产物保险公司(1943年)、中国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944年)等,它们凭借雄厚的资金、强大的政治后台,几乎包揽了与主要经济命脉相关的所有保险业务,形成了一个官办保险体系。其中以中央信托局保险处规模最大。
1935年10月,中央信托局在上海成立,经营信托、储蓄、易货、运输等业务。同年11月,为了追求丰厚的利润,以及保障自身资金的安全,中央信托局设立保险部。1937年8月国民政府为了保证内迁工厂物资运输安全,委托中央信托局保险处筹办战时运输兵险。10月开始正式办理,一直持续到抗战结束。当时日本飞机到处轰炸,这项业务的风险极大。保险部经理项馨吾,曾任中国保险公司副经理,在中国保险公司任职期间,曾被派赴英国伦敦考察深造,是一位保险专家,在国内外同业中有比较高的声望。他多次劝说华洋保安公司,接受战时兵险的再保险,但是各公司都觉得风险太大,不愿接受。无奈之余,国家只好全部承保。运输兵险费率较高,由中央信托局保险部视危险程度确定标准,赔付率也相当高。1939年,中央信托局还开办了陆地兵险,承保存放在国内后方,对抗战和民生有关的物资设备。为此,中央信托局特意从上海保险界选聘了13个精英,南下昆明联系业务。他们在“一切为了祖国”的信念支持下,绕过日军占领的地区,辗转香港、越南,来到昆明,顺利完成陆地兵险的组织和筹备。后来这13个传奇人物被保险界誉为“十三太保”。中央信托局的这两个战时险种,对工厂内迁,发展后方经济,充实战争资源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1940年后,大后方的局势比较稳定,金融界和工商界人士看好保险带来的高回报,纷纷开设保险公司。一时间,保险机构开业的鞭炮声此起彼伏,仅中国小小的西南一隅,加上抗战前就存在的,1945年民营保险公司已达到50多家。然而,僧多粥少,官方保险机构又占据了大部分的市场份额,民营保险公司竞争异常地激烈。
而大部分洋商保险公司在二战爆发后,就陆续撤离回国,留在重庆、昆明等地的,只有太古、怡和还在经营与自身贸易相关的保险业务,友邦人寿也在坚持着惨淡经营。
抗日战争前期的上海,由于日本依赖英美为其提供物资,在他们面前还比较驯良。1937年11月,国民政府西撤后,日本攻占了上海,但止步于公共租界的苏州河畔。英美公共租界和法租界在日占区的包围下成为独立于战争之外的“孤岛”。“孤岛”的平静,很快就吸引了众多沦陷区的富有阶层来此躲避战火。他们将所携的大量游资投放于工商业,孤岛的经济畸形地增长。上海的保险业随着涌入租界人口的激增,以及经济形势的逆转,收益也相应增加。
但是好景不长,1941年12月8日,太平洋战争爆发,日本扯下了在英美面前的伪装,举着刺刀,进驻租界。进入租界后,日军就勒令上海的英、美、法等国保险公司停业,外籍工作人员被关进了集中营。日军以为将外商保险机构驱逐出去,上海保险市场就是日本人的天下了。但是他们没有想到,由日本十余家株式会社联合投资的“东亚火灾海上再保险株式会社”,却在中国人高涨的抗日情绪下毫无作为。后来,他们转换策略,与太平保险公司合资开办了华商名义的“通惠水火保险公司”,但不久人们了解到该公司的日资背景后,都对其“敬”而远之。日商保险始终没能控制上海的保险市场。
与上海日商保险公司的冷清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华商保险业的异常繁荣。由于日伪政府滥发伪币,物价飞涨,投机囤积物资之风盛行。一些新发展起来的银行、钱庄、工商业者,以及有保险业务的掮客,竞相投资保险业。但是他们并不志在保险事业的发展,只是利用保险公司,吸引游资,进行投机,囤积居奇,谋取更多利润。这样的保险公司,在新成立的保险公司中占3/4,整个上海保险市场无序而混乱。
抗战后保险业的混乱经营
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政府迁回旧都南京,战争期间迁往重庆的官办和民营保险机构相继复员或返沪,被迫停业的洋商保险公司也纷纷复业。中国的政治经济重心再次东移,上海重新成为中国保险业的中心。
此时的官僚资本逐渐发展成为国家金融垄断势力。官僚保险机构在抗战时已经包揽了大部分的保险业务,而此时上海官僚保险机构的数量更是由战前的8家增加为24家,这些规模大小不一的机构,控制了企业财产、船舶、货物运输、人寿及再保险等业务,形成了官僚资本保险集团的网络。民营保险机构逐渐在保险市场上成为官僚资本的附庸。
战后国民政府没有对经济进行及时治理,整个国家经济秩序混乱不堪。金融市场上游资充斥,不少商人利用保险这一渠道,积聚游资,从事投机买卖,保险公司数量一时激增。1948年时,上海华商保险公司已有178家,良莠不齐,较有基础、管理水平较高的保险公司不到1/4。保险机构的数量大大超过市场的需求,以至于保险业恶性竞争的情况非常严重。不仅如此,政府大量发行货币,币值残跌,物价飞涨,保险效力锐减,已经失去了保险的意义和作用。尚有余力的民营保险公司改以银元、美金或港币承保,惨淡经营。整个保险业在解放前已陷入了瘫痪状态。
新中国保险事业的孕育与搁浅
人民解放战争的节节胜利,为中国保险业带来了新的契机。人民政府开始对旧中国的保险业进行了整顿改造。1949年1月起,地方军管会相继在解放了的城市对官僚资本保险机构进行了接收、清理。上海是官僚资本保险公司的集中地,自然成为接管工作的重心。在接管的24家保险机构中,除中国产物保险公司和中国航联意外责任保险公司复业外,其他保险公司对未到期的保险单一律退保,终了保险责任。
中国产物保险公司1931年由中国银行拨资成立。解放后,考虑到它组织健全,经营稳健,国内外都有分支机构,基础较好,军管会决定恢复办理其各项保险业务,特别是办理已被接管和初步改造的各国营工商企业的保险业务,和进出口货物运输的外币保险业务,帮助解决私营保险公司分保问题。复业后的中国保险公司实际上起了国家保险机构的作用。
根据“利用、限制、改造”的方针,人民政府积极扶持民营公司,促其复业并对其团结改造。解放后复业的大部分保险公司资力脆弱,承包能力都非常有限。1949年7月20日,上海成立了“民联分保交换处”,集中办理华商私营保险公司分保交换。它的创办,打破了依赖外商的心理,增强了民族保险业的信心。
新中国成立后,源于苏联的理论和经验,为恢复国民经济、平衡财政收支,中央政府批准了组建统一的国家保险机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并且以原中国产物保险公司为基础专设中国保险公司,专门进行对国际贸易有关的外汇保险。
人保公司成立以后,依靠人民政府的支持迅速在全国建立起广泛的分支机构,以国营公司的实力开展各种保险业务,并组织民间联合分保机构,统一办理私营华商公司的溢额分保。这样,外资公司保险业务来源渐渐中断,陆续自动撤出中国保险市场。其中,友邦保险也于1951年6月撤退回国。
50年代初的保险业务,对国家机关、国营企业及合作社财产和运输工具的旅客实行强制保险;在城市开展自愿保险,包括火险、运输险及人身自愿保险;在农村采取自愿投保方式,先后开展牲畜险和农作物险。虽然在社会主义改造“一五”计划期间,保险工作的指导方针上出现了一些波动,但保险业还是在整顿中稳步发展。
然而,1958年末,在“大跃进”运动的背景下,中国保险业失去了生存的土壤——在武汉召开的全国金融会议决定立刻停止国内保险业务。自此,新中国保险业滑入了低谷。此时只有涉外保险业务得到极其有限的延续。尔后国内又经历了三年自然灾害、十年“文化大革命”的剧烈跌宕,中国经济严重受损,保险业几近夭折。
保险业重获新生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改革开放的浪潮席卷了整个中国。1979年4月,中央政府做出了逐步恢复国内保险业务的重大决定。沉睡了20多年的国内保险业务开始复苏,中国保险业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时期。
1985年以前,一直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独家垄断中国保险市场。随着改革开放步伐加速,市场发生了变化。1986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首先在新疆批设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牧业生产保险公司”(该公司在2002年被批准成为全国性财产保险公司,更名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1987年,恢复了交通银行保险部(其前身是国民政府统治时期的太平洋保险公司)。在1991年,交通银行将其组建成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这是继中国人保公司之后的第二家全国性商业综合保险公司。第三家全国性的保险公司是1988年深圳设立的平安保险公司,它是新中国第一家股份制保险公司。人保、太保、平保三巨头的形成使我国保险市场竞争格局基本呈现。
中国保险市场的新变化及其蕴藏的巨大潜力,吸引了世界各地保险公司纷纷来华设立代表处。直到1992年10月,带有浓厚“中国情结”的美国友邦获准在上海经营业务,成为改革开放后第一家进入中国保险市场的外资保险企业,这位久违的“老朋友”又重新被请进国门。他第一次将个人营销理念带入中国,为中国首先市场培养出了第一代寿险营销员。随后,寿险个人营销之风席卷中国大陆,中国寿险业发生了历史性的革命。目前,友邦保险仍然是内地唯一的外商独资寿险公司,足可见国人对“老朋友”的特殊情怀了。
随着保险市场的发展,80年代初期的传统法规早已不适应市场经营管理的需要。于是,1995年6月30日,建国以来的第一部保险法——《中国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颁布。它的实施,从根本上结束了我国长期以来保险立法支离破碎、很多方面无法可依的局面,可谓中国保险法制史上的分水岭。为配合《保险法》的施行,1998年11月中国保监会正式成立后,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996年,新华人寿、泰康人寿、花泰、华安及永安五家在《保险法》实施后的首批商业性、股份制保险企业成立。这时,一批外资财险公司也相继开业发展。至此,一个以国有制为主体,中外保险公司并存,多家保险公司竞争的保险市场多元化格局初步形成。
在保险市场百花争艳之时,占主导地位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始酝酿机构体制改革。1996年,公司改制成立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实行产、寿险分业经营。到1998年,与中国保监会筹备相对应,中保集团完成历史使命,其属下三个子公司脱离母体,成为独立法人,更名后分别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和中国再保险公司。
2003年起,国有保险公司的股份制改革取得突破,中国人保和中国人寿的股份公司相继在香港和纽约成功上市,为国内保险业引来巨额境外资本;三家国有公司的资产管理公司相继建立,为进一步提高保险资金运用效率打下基础。到2004年底,全国保费总量年均增长超过30%,市场主体从唯一的中国人保增加到44家中资保险公司、41家外资保险公司,以及1200多家保险中介机构。截至2005年1月,保险总资产达到1.2万亿元。
以史为鉴,继往开来,是时代赋予的责任。尽管经过长期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险业取得了不菲的成就,但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相比仍然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用开放进取的精神,看待目前存在的问题,争取用20年的时间做大作强中国保险业,我们要做现代中国保险市场的奠基人。”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踌躇满志。
中国保险经历的两百年,是历经坎坷、磨难的两百年,是由泥泞走向坦途的两百年,是风雨兼程的两百年。
附 保监会主席吴定富:《中国保险业二百年》序
2005年,恰逢中国保险业走过200年的历程。从1805年中国第一家保险机构“谏当保安行”(CantonInsuranceSociety)在广州成立以来,中国保险业经历清朝、民国和新中国三个不同的历史时期,走过漫长而曲折的发展道路。
1949年以前,外资保险机构纷至沓来,民族保险企业在夹缝中成长,留下了许多兴衰存亡的故事;新中国成立之后,中国保险业进入新的发展时期,既遭遇过风风雨雨,又创造了辉煌成就。特别是近二十多年来,保险业在改革开放中获得长足的发展,到2004年底,全国保费收入已从1980年的4.6亿元增长到4318.1亿元(未含港澳台地区),年均增长率超过30%,成为整个国民经济中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
相对于中华民族的文明史而言,200年的时间不算太长,但对于具有特定经济基础和社会功能的保险业来说,200年包含着丰富的历史内涵和重要的现实价值,是一段值得认真回顾和总结的历史,是一个值得隆重纪念的日子。在这一历史时刻,中国保险学会和中国保险报共同编辑的大型历史画册———《中国保险业二百年》即将出版,这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
“欲知大道,必先治史”。提高保险行业广大干部员工的理论素养,不仅需要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而且要注重对保险史的研究,通过对历史的学习,更好地掌握保险知识,认识保险业的发展规律。记载和反映历史的方式很多,除了史料浩繁的文献档案、史学著作和各种历史教科书外,也可以采用电影、录像、画册等比较直观的方式。《中国保险业二百年》作为一部大型历史画册,大量采集了分散在全国各处的珍贵历史照片、实物图片和典藏文献,以图文并茂的方式,追忆保险业的发展轨迹,展示保险业的辉煌成就,可以看作是一部“直述”中国保险业200年历史的通俗读本。希望它能帮助读者在轻松的阅读中把握中国保险业的来龙去脉,了解中国保险业的发展状况,同时也希望它在宣传和普及保险知识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以史为鉴,继往开来,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责任。2004年12月11日,我国保险市场进入了全面对外开放的新时期。尽管经过长期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险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从总体上说仍然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摆在我们面前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在新的形势下,我们一定要进一步整理中国保险业的文化遗产,努力汲取历史营养,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提高保险业的整体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责编lynn)
(本文不涉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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