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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申购频落空的背后真相

2009-08-19 16:52:00作者:谢沵涵来源:

摘要近来参与打新的机构频频莫名失手,其中社保基金组合尤其典型,兴致盎然地参与询价,但有时却空手而归。...

 ——人为失误恐是主因

  近来,IPO发行速度加快,导致各大机构踊跃打新。然而记者发现,近来参与打新的机构频频莫名失手,其中社保基金组合尤其典型,兴致盎然地参与询价,但有时却空手而归。什么原因导致社保组合在IPO网下申购时申购而无效?真相究竟是什么?记者就此展开了调查。 
  现象

  社保申购频落空

   记者研究近期发布的新世纪、光讯科技、博深工具等网下申购公告后发现,参与网下配售的社保七零五组合、社保四零五组合、诺安基金、社保四零五组合、中泰信托自营投资账户,民生银行企业年金计划等机构均因申购资金不足而出现无效申购的情况。还有参与光大证券网下配售的社保七一零组合虽初步询价报价有效,但因应申购未申购而申购失败。

  机构多次申购失手,加上名单中频现社保组合名字,让一些有心人泛起了嘀咕:这莫非是机构开始看空后市的暗号?尤其是社保组合抄底逃顶功力堪称A股市场第一,其动向难免让人担忧。

  根据公告,以上几家新股的网下发行工作最早结束的是光大证券,时间为8月4日,另外,新世纪、光讯科技结束于8月10日,博深工具、天润曲轴则是8月12日才结束申购。从时间点上来看,上证指数本轮最高点3478.01点也出现在8月4日,随后大盘便开始了决堤式的狂泻,结合大盘的走势,加上社保基金身份的特殊性,让稍有一点常识的投资者心里发毛:难道是因为市场风向有变,所以社保等机构故意放弃中签机会。

  分析人士认为,这种想法或许太以偏概全,以光讯科技为例,447个配售对象中仅有3个对象申购无效。而从申购成功的合格账户情况来看,444个对象中社保组合也有数十家,数量并不在少数,所以如果仅以个别机构的表现就认为机构集体看空后市,结论未免牵强。

  推测当“新股托儿”可能性不大

  某券商研究员介绍,机构参与新股网下申购流程一般由三部分组成:报价、录单和打款,每个公司可能根据自己的情况会有所不同,但录单和打款是必备的两个要素。一位负责报价的研究员告诉记者,机构参与网下申购时,由交易员或清算人员负责录单,他们持有一个叫做U-KEY的相当于钥匙的东西,专门负责网下电子化交易平台的录入,与交易所方面进行信息对接。

  除此之外,财务方面还要将申购新股所需资金及时汇出,由中登公司进行核算,然后中登公司和交易所录单信息进行核对,如果信息匹配,那么一笔网下配售的交易就成功了,其中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将会导致无效申购。根据这位研究员的介绍,这两个环节并没有先后顺序,但是必须保证录单在T日,也就是申购日当天15点之前录入,同时打款在T日16点之前足额到账就可以了。

 



  会不会是机构们做 “托儿”故意抬高新股价格?

  “这不太可能。”一投行高层告诉记者,自从IPO新政以后,这种现象就不太会出现了。他表示,新股发行未改革之前,发行企业、承销商和申购机构出于各自的目的和之间特殊的关系,会做“托儿”,在参与询价的时把发行价抬高从中得好处。

  由于新政之前,报价和申购没有关联,报价随便报最后不认购也没关系,可随意哄抬发行价。而新政后,专门对这方面进行了约束,询价符合规定的机构最后必须认购,否则属于违约行为,因此违规现象骤减。

  既然看空和当“股托”可能性很小,那么机构们失手的真相到底是什么?记者采访了上述多家出现新股无效申购的机构,均得到“不方便回答”的回复。

  结论操作失误致未中签

  虽然当事人保持缄默,但当记者带着疑问采访了业内人士之后发现,上述机构爽约新股申购的原因很可能是操作失误!

  一曾参加新股网下申购的基金人士告诉记者,导致无效申购的原因可能有两个方面:一个是内部流程有问题,缺乏复核,虽然发送了申购指令,却没有核实有没有足够的现金,导致申购失败;另一个是虽然发送了指令,现金也够,但申购了之后会导致基金的现金比例低于5%,那么将违反基金合同内保持5%现金的投资规定,在违规和违约间,只能选择违约。

  业内人士表示,机构参与网下申购时,数天前就会知道发行价的范围,有足够时间准备“子弹”,如果因资金不足而导致申购无效,很有可能是录单后打款不及时造成的。再如社保七一零初步询价报价有效,却以应申购未申购的原因而导致申购无效。分析人士认为,很可能是打了款却未录单造成的低级失误。

  如果因管理不善导致操作失误,相关机构除了对投资人交不了差之外,在违约方面公司将会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

  知名证券律师严义明认为,根据目前的法律法规很难对这种现象进行处罚。理论上,基金公司对资金的管理不到位,造成资金运营和使用效率低下,从而没有使得投资人的利益最大化,基金投资人可以对基金管理人进行起诉,要求赔偿。但是按照我国《信托法》的相关规定,目前该法只机械地适用于明确了信托关系的对象,法律的欠缺让基金投资者的起诉只能纸上谈兵。 (责编:tina)


(本文不涉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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