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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险业创新存在严重不足

2009-12-03 18:52:00作者: 来源:

摘要11月30日,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在出席寿险公司业务创新及风险管控座谈会上表示,目前无论是在产品形态、服务领域还是销售渠道,保险行业的创新都严重不足。他同时表示,监管部门将以最大力度支持保险公司的创新活动,并以最大宽容度对待创新所带来的问题。陈文辉指出,改革...

11月30日,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在出席寿险公司业务创新及风险管控座谈会上表示,目前无论是在产品形态、服务领域还是销售渠道,保险行业的创新都严重不足。他同时表示,监管部门将以最大力度支持保险公司的创新活动,并以最大宽容度对待创新所带来的问题。

陈文辉指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寿险业经历了四次大的创新,推动行业快速发展。第一次是1993年到1996年,以个人营销体制和与之相伴的产品创新推动;第二次是1997年到1999年,以产寿险分业经营的制度创新推动;第三次是1999年末至2002年,以投连险产品为标志的新型寿险产品创新推动;第四次是从2001年第四季度开始至今,以银行保险的兴起为中国寿险业的发展增加了新的助推剂。

他认为,创新不仅对我国寿险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在当前对行业的意义显得尤为重要。国际金融危机的原因不是创新过度,而是创新偏离了正确的方向。如果创新是沿着正确的方向,则越是创新,行业发展应该越健康。但审视中国保险业的实际情况,不是创新过度,而是创新不足。中国保险业目前应进一步加大创新的力度,通过创新来应对金融危机。同时,结构调整是中国寿险业当前的一项中心工作,但结构调整又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必须通过创新来实现。

据介绍,目前不论产品形态,还是产品服务领域,或是销售渠道,寿险业创新都还存在严重不足。从产品形态来看,存在分红险一险独大的问题。今年前三季度,分红险占人身险保费收入的65.2%,万能险占13.1%,投连险占1.7%,传统保险仅占11.5%。从服务领域来看,存在领域过窄的问题。今年前三季度,寿险占91.6%,健康险仅占6.4%,与我国个人卫生费用支出的差距很大。从销售渠道来看,存在渠道较少的问题。今年前三季度,个人代理占44.5%,银邮代理占47.5%,公司(团险)直销占6.2%,其他中介渠道仅为1.7%。这种对单一渠道特别是对不可控渠道的依赖,加大了行业波动的风险。此外,新公司的销售渠道过于单一,过度依赖银保渠道。2005年以来成立的26家新公司,今年前三季度银保渠道占比达73.42%。从目前市场环境来看,银保业务利润薄,资本金耗用大,对资本金和股东后续出资能力弱的公司并不是最佳选择。

陈文辉强调,在后金融危机时期,风险防范对从事风险管理的保险业尤为重要,必须以创新的思维、用创新的手段来强化行业防范风险的能力。寿险行业应以积极、审慎的态度,大力推动行业的创新工作,包括产品创新、销售渠道创新、管理模式创新、风险管控技术创新等等。

他表示,保险业的创新必须定位于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国民经济和行业自身的风险管理需要,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风险管理者,满足消费者的真实保险需求,切不可将创新建立在一种自我循环的空中楼阁上。同时,行业应当高度关注由于创新所带来的风险问题,坚持“价值明确、成本清楚、风险可控”的原则,使创新的产品对客户有价值,保险公司不亏本,创新的风险可控;创新并不是越复杂越好,应当符合加强透明度监管的国际趋势,将创新产品的有关信息充分披露给消费者,让消费者对创新产品的用途、价值、风险等有充分的了解。

据了解,中国保险学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及38家寿险公司参加了此次会议。法国安盛的专家介绍了企业创新与风险管控的经验和建议,并从销售创新的角度介绍了如何向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沟通和建议。部分寿险公司介绍了网络渠道及产品创新、银保销售模式创新,以及公司治理与管控等方面的创新与经验得失。会议还围绕产品、渠道、服务和管理等方面的创新进行了交流讨论。


(本文不涉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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