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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证监局建立新上市公司监管谈话制度

2010-01-11 22:45:00作者: 来源:

摘要由于种种原因,海南连续七年没有新增上市公司。经过近几年的培育,海南实现了实行核准制以来首发上市“零”的突破,预计今后几年,海南还将不断有新增上市公司。为使上市公司从起点上达到规范要求,海南证监局从辅导验收开始就严格把关,并建立了新上市公司监管谈话制度。...

由于种种原因,海南连续七年没有新增上市公司。经过近几年的培育,海南实现了实行核准制以来首发上市“零”的突破,预计今后几年,海南还将不断有新增上市公司。为使上市公司从起点上达到规范要求,海南证监局从辅导验收开始就严格把关,并建立了新上市公司监管谈话制度。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峡股份”)12月16日在中小板挂牌上市后, 12月30日上午,海南证监局就约见了该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上市后的集体监管谈话。谈话由冯玉华局长主持,张海山副局长和上市处有关人员参加。

张海山副局长首先介绍了上市公司监管体系和主要运行规则。在信息披露方面,他强调在给投资者一个真实的上市公司的基础上,公司要注意信息发布程序的规范,在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时间,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作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海峡股份应当特别注意在向国有控股股东、国资委、统计局等单位上报有关数据时发生信息泄露。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董秘、证券事务代表应当关注媒体包括网络对公司的报道、评论等,保持与证券交易所、证监局以及投资者沟通渠道的畅通。在公司治理方面,他要求公司严格执行已建立的制度,避免内部控制制度流于形式,成为摆设。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他希望公司严格按规定存放、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尤其是对超募资金的使用要有严密的可行性分析并按程序使用。他告诫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要触犯“三条红线”,希望公司在业务经营及规范运作等方面成为海南资本市场的良好榜样。

随后,冯玉华局长对海峡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了四点要求和希望:

第一,树立“四个”意识。一是诚信意识。诚信是上市公司运行的基石。忠实和勤勉义务是资本市场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要求,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诚信意识正是其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的基础。二是规范意识。上市公司是公众公司,必然要求其运作规范,只有规范,才能经得起各方的监督。三是责任意识。上市公司的募集资金来源于成千上万的股东,上市公司的资产也属于股东所有。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责任、有义务为股东管理好运作好公司资产,不能中饱私囊。四是发展意识。公司发展了,才能为公司股东带来回报。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能沉湎于“过小日子”的状态,小富即安,而应当是大胆创新,勇于进取,持续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第二,实现“三个”转变。一是向公众公司转变。公司上市后,应严格按照资本市场的规则来运转,包括信息披露、内部控制以及决策审议程序等,必须适应公众公司的要求。二是经营模式向资本运作方面转变。公司应当学会利用资本市场,促进实业快速做大做强。三是管理方式向内、外部管理并重转变。上市后,公司会面对更多的外部监督,外部的利益关系也会更加复杂。因此,在管理方式上,公司应当学会内部、外部管理并重。

第三,培养“两种”能力。一是学习创新能力。资本市场变化很快,创新要求高,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这就要求市场的主体必须具备较强的学习创新能力。二是资本运营能力。股票上市为公司提供了资本的利器,插上了腾飞的翅膀,但是公司要利用好资本市场,前提是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要具备资本运营的能力。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要了解资本市场对公司提供了哪些便利和约束,按资本市场的规则去争取更好的运营条件和发展空间。

第四,努力实现“一个”目标。通过各方协作配合,力促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规范发展的目标。

海峡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表示此次谈话对他们触动很大,他们一定要努力按照证监局的要求去做,争取不辜负广大股东的期望。


(本文不涉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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