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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就信用卡作出详细规定 未激活不用交费

2010-08-17 18:13:00作者:记者 张彬 见习记者 钱宇来源:

摘要信用卡没激活也要交年费、学生凭学生证就可办信用卡……今后这样的事情可能不会发生啦。昨日,银监会通过官方网站发布《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对信用卡的申请、收费等方面作详细规定。 ...

信用卡没激活也要交年费、学生凭学生证就可办信用卡……今后这样的事情可能不会发生啦。8月11日,银监会通过官方网站发布《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对信用卡的申请、收费等方面作详细规定。

学生办信用卡

不能超两银行

学生今后或许再也不能随意申办信用卡了,“向符合条件的同一申请人核发学生信用卡的发卡银行不得超过两家(附属卡除外)。”意见稿规定,发卡银行不得向未满十八周岁的金融消费者核发信用卡(附属卡除外)。

信用卡没激活

不交任何费用

“不得激活领用协议未经申请人签名确认、未经激活程序确认持卡人身份的信用卡。”意见稿指出,对新发信用卡、挂失换卡、毁损换卡、到期换卡等必须激活后才能为持卡人开通使用。

意见稿规定,信用卡未经持卡人激活,不得扣收任何费用。

6个月没交易

信用卡减额度

如果你手头的信用卡长期不使用,那么授信额度可能会降低。

意见稿规定,在已通过信用卡领用合约、书面协议、电子银行记录或客户服务电话录音等方式进行约定的前提下,发卡银行可对超过6个月未发生交易的信用卡调减授信额度,但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按照约定方式明确告知持卡人。

要收取超限费

需经本人同意

“提供超授信额度用卡服务的发卡银行,如需收取超限费,必须事先获得持卡人的授权。”意见稿指出,发卡银行必须在持卡人就超限费进行授权之前,提供关于超限费收费形式和计算方式的通知,并明确告知持卡人具有撤销超授信额度用卡服务的权利。

催收信用卡债

不得暴力胁迫

在信用卡欠债的追收方面,意见稿规定,发卡银行应对债务人本人及其担保人进行催收,不得对与债务无关的第三人进行催收或骚扰,不得采用暴力、胁迫、恐吓或辱骂等不当催收行为。


(本文不涉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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