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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保险公司须建三道防线防八大风险
摘要在日前发布的《人身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实施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中,要求保险公司建立三道防线,重点防范八大风险。 ...
尚未见底的金融危机,让中国保监会进一步加大了对保险公司提高风险管控能力的要求。在日前发布的《人身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实施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中,要求保险公司建立三道防线,重点防范八大风险。
加强风险管理是寿险业发展的基石。在经营过程中,保险公司面临的风险日趋复杂化和多样化,从目前来看,主要有市场风险、信用风险、保险风险、业务风险、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八大类风险。
《意见》要求,保险公司应在这些风险分类的基础上,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建立健全公司的风险分类体系,将各类风险进一步细化至次级分类及风险事件。并针对不同类型的风险,选择风险自留、规避、缓释、转移等风险应对工具。
针对这些面临的风险,《意见》要求,保险公司应该建立以风险管理为中心的三道防线或三层次的管理框架,即:第一道防线由各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组成,在业务前端识别、评估、应对、监控与报告风险;第二道防线由风险管理委员会和风险管理职能部门组成,综合协调制定各类风险制度、标准和限额,提出应对建议;第三道防线由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组成,针对公司已经建立的风险管理流程和各项风险的控制程序及活动进行监督。
《意见》要求,保险公司应设立风险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风险识别,提供风险分类标准和风险识别方法,并建立公司风险库。由指定的高管或专设的首席风险官负责风险管理工作。并将风险管理情况和绩效考核制度相结合,以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高管的风险意识和责任。对任何超越风险规定的组织和个人,将给予追究和处罚。
根据《意见》的要求,保险公司应至少每年组织一次风险识别和评估工作,并于每年4月30日前,向保监会提交经董事会审议的法人机构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有业内人士指出,保险公司做好风险管理的关键取决于是否建立了一套科学的决策制衡机制,而如何从完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入手,不断强化风险管控能力是摆在国内保险公司面前的当务之急。
据了解,《意见》将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后,于8月前定稿并完成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预计将于9月正式发布。
(本文不涉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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