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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指期货细则出台 首日限涨20% 

2010-01-21 01:27:00作者: 来源:

摘要1月19日,中金所公布了股指期货交易规则及细则,将股指期货最低保证金标准提高至12%,将持仓限额标准由600手降为100手。...

1月19日,中金所公布了股指期货交易规则及细则,将股指期货最低保证金标准提高至12%,将持仓限额标准由600手降为100手。

1月19日下午4点,中金所在北京公布了股指期货交易规则及细则,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0年1月29日。根据征求意见显示,为加强风险控制,将股指期货最低保证金标准由 10%提高至12%,将持仓限额标准由600手降为100手。在规则中增加了“季月合约上市首日涨跌停板幅度为挂牌基准价的±20%”,本次修订还取消了股指期货熔断制度。业内人士表示,目前的制度较为适合现在的市场环境。

据了解,此次交易规则及相关实施细则的修订,主要体现了以下指导思想:一是为确保市场平稳运行,提高风险管理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风险管理制度。二是为落实有关加强市场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要求,强化相关监管措施和要求。三是为充分实现股指期货市场功能,发挥股指期货风险管理和价格发现的作用,更好服务于现货市场,进一步优化股指期货相关基础性制度。


(本文不涉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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