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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跨省转移办法或实现“行者无疆”

2009-12-24 19:34:00作者: 来源:

摘要22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明年元旦起施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并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同时,还可转移部分单位缴费。 ...

单靠各地财政的自觉与合作还不够;比较可行的是,尽早建立和充实国家一级的养老保险调剂金,以此来打破地域壁垒,在全国范围内实现高效统筹。

22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明年元旦起施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并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同时,还可转移部分单位缴费。

这则新闻的重要性显而易见,其意义,就在于它与此前从中央到地方试行的一系列社会保障改革举措一起,组成了一江东流的奔浪,而前方,指向的是一个更宽松更人性的劳动者“自由王国”。从人的权利来说,迁徙自由是一项基本公民权,而割据式养老保障的现实经济格局却设下无奈碰壁。推进养老保障在全国的无缝连接,将为公民的迁徙自由提供物质根基。而从市场经济的内在需求看,劳动力的自由流动是最重要的前提之一,当养老保障成为很多人的心头顾虑时,它不啻于为劳动力流动设置了一个隐形铁网。新办法的意图,就是要剪开这张铁网。

此番国务院出台养老保险跨省转移办法,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背景:这两年很多地方出现农民工退保现象,仅深圳一地,2007年退保人数就达80多万,达到全市参保人的近1/5。另据调查,超过八成农民工表示不愿意购买养老保险。一项为农民工量身订制的福利,为何得不到认同?原因很简单——不划算。现有的养老金跨省转移不仅手续烦琐、费时费力;更不合理的是,根据现行政策,企业为农民工代缴部分只能留在原地,而进城打工的农民,大多终将叶落归根,如果购买养老保险只是一种变相的“存款”,谁还愿意去费那个周折?

而从政府的角度,老龄化社会即将到来,如果没有完善的养老体系,大面积的公民养老及老年人生计难题,最终还是要由政府来承担压力。这种压力,主要就是资金缺口的压力。所以,应对这一问题宜早不宜迟。而其关键,就在于尽快降低养老保险的购买成本或风险,激发公民投保的积极性,统筹社会力量,形成养老资金的大水库。如果说,此前的省内流转,是打开了各地市之间劳动力流动的隐形闸门;那么,养老保险的跨省转移,则让一个个小池塘汇成一个大池塘。众所周知,池塘越大,“抗旱”能力自然越强。

但我们尚不可过于乐观,因为障碍无处不在。最大的问题就是,资金如何跨省顺畅“转移”?既有的养老保险之所以遭遇“退保潮”尴尬,就在于企业代缴部分只能留在现就业地,而新就业地或农民工老家又不愿当“冤大头”,平白无故承担加上企业缴纳的那部分钱计算出来的退休金。这样一来,养老保险难免成为带不走、挪不动的“地方粮票”。在条块分割思维根深蒂固的背景下,新政策如何在实操上打破地域鸿沟,实现“全国一盘棋”,难度不容小觑。单靠各地财政的自觉与合作还不够;比较可行的是,以各省养老保险基金为大盘子,尽早建立和充实国家一级的养老保险调剂金,以此来打破地域壁垒,在全国范围内真正实现高效统筹。

继续大胆畅想,我们还希望,随着社会的发展,将来除了养老保险可以随身带之外,医疗保险甚至户籍等等,也能真正伴随公民个人的行踪。那一天,“行者无疆”的诗意生存状态才算真正实现。


(本文不涉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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