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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将研究建立创业板直接退市制度
摘要深交所将加强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监管,强化信息披露,做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防范爆炒与股价操纵,以及研究建立直接退市制度。 ...
深交所理事长陈东征近日在第六届亚太地区新市场论坛上强调,创业板毕竟是全新的事物,需要在发展过程中面对各种挑战,化解各种难题。深交所将加强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监管,强化信息披露,做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防范爆炒与股价操纵,以及研究建立直接退市制度。
来自日本、韩国、新加坡、泰国、越南、老挝、澳大利亚、中国香港和中国台湾等10家亚太地区交易所及相关机构的代表参加了此次由深交所主办的题为“发展新市场、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创新”的论坛。
论坛上,陈东征向与会的海外代表通报了我国创业板的基本情况,指出创业板是中国在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的关键时期采取的一个重要举措,是保增长、促就业、调结构的一个重要方面,更是启动内需、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瓶颈的有效办法。创业板不仅为优秀的创业企业群体提供直接融资平台,而且通过示范效应与杠杆作用,拉动民间投资,激活民间储蓄,整合金融资源,集聚创新元素,实现创业投资、创业企业与创业板的良性互动,解决银行支持中小企业的后顾之忧。他表示,创业板以服务国家自主创新为目标,在中国从大国经济向强国经济、从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的过程中,必将为高新技术和绿色经济的发展提供重要支持。
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朱从玖则指出,中国资本市场发展时间还不长,各方认识有差异。与海外创业板相比,中国的创业板具有一定特殊性,需要将支持创新企业和保护投资者相结合,将创业板自身发展与支持创业创新的宏观环境相结合,将市场推动与创业企业扶植机制相结合。他还强调,创业板的健康发展还依赖于市场各方对其的适当运用,例如:创新企业在强调成长性的同时应如实揭示风险;投资人在追求高收益的同时必须知晓高风险;中介机构必须提高相应的职业水准,真实了解和揭示创新型企业的业务形态、收入模式、成长前景和风险特征。
(本文不涉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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