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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综合竞争力显著提升

2009-11-06 03:26:00作者: 来源:

摘要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以下简称农信银中心)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由全国30家省级农村信用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共同发起成立的全国性股份制支付清算服务企业。截至2009年5月末,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累计清算业务总量达到2300余万笔,清算资...

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以下简称农信银中心)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由全国30家省级农村信用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共同发起成立的全国性股份制支付清算服务企业。截至2009年5月末,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累计清算业务总量达到2300余万笔,清算资金近5000亿元,成为我国支付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在日益深入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为改善农村地区支付结算环境,提高农村地区支付效率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个人账户通存通兑业务助推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储蓄存款净增累计突破500亿元

2007年2月5日,农信银个人账户通存通兑业务开通,截至目前已有26省、市、自治区6万余家机构网点柜面受理此项业务,开通两年来累计办理业务17,350,378笔、累计清算资金1642亿元。剔除其中的个人账户资金划转,该项业务开通以来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通过办理通存通兑业务带动储蓄存款净增长500余亿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支农资金不足问题,为保障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担当支农主力军、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随着农信银个人账户通存通兑业务在全国逐步实现全面开通,将使得分布在全国各地的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的广大客户,能够享受到同其他银行一样的安全、快速的异地资金结算服务,同时,广大农村地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网点无缝隙分布的优势也必将为广大城乡百姓架起一条安全、快捷的支付结算高速通道。

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跨省、市、自治区异地实时支付结算渠道日趋畅通

2006年10月16日,农信银实时支付清算系统正式上线运行,两年来,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陆续接入办理各类支付结算业务,目前,除辽宁、贵州、海南、山西、新疆、河北外,其余省、直辖市、自治区(没有农信系统的如西藏等地除外)以及深圳市已全部接入农信银实时支付清算系统。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跨省、市、自治区的异地实时资金支付清算网络已初步形成,我国农村地区支付结算难的问题进一步得到缓解,预计全部接通后,占全国金融机构网点总量近40% 的8万余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网点将会为广大城乡客户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支付结算服务。

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综合竞争力显著提升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体制为多级法人结构,随着农村经济的繁荣和发展,传统的资金结算方式越来越不适应农村经济的发展需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异地资金结算难问题成为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基于此,农信银中心成立之初即开发建成了功能完善的支付清算业务网络系统,推出的银行汇票、实时汇兑、个人账户通存通兑等业务在很短时间内就实现了在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大部分营业网点的推广应用,已逐步成为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办理跨省、市、区的异地实时资金支付清算业务的平台、异地支付结算业务的数据交换平台、全国农信系统及其成员机构和客户的金融信息平台,以及整合全国农信系统科技人才和业务人才资源,实现系统内成员机构统一的业务创新的平台。

农信银实时支付清算业务系统的建成,不仅填补了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银行汇票、个人账户通存通兑等业务空白,更重要的是在较低成本投入的情况下缩小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与国有商业银行在结算业务上的差距,击破了结算瓶颈,使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结算手段上基本具备了与其他商业银行竞争的实力,在结算功能上突现了 “你无我有,你有我全,你全我优”的优势,彻底扭转了过去落后的结算局面,在提升良好企业形象的同时,也使其投身新农村建设和服务“三农”的功能得到进一步加强。

随着国务院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入,改制后成立的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将可获准在城市中设置网点,从而将更加方便城乡居民办理跨行和异地资金往来的结算,由于系统联网后资金清算成本的降低、清算速度的加快,无疑将更加有效地提升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整体市场竞争力。


(本文不涉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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