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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欠款余额被翻倍 银行被指霸王收费
2010-08-16 19:33:00作者:余果来源:
摘要信用卡欠款余额被翻倍 银行被指霸王收费 ...
尽管近日中国银监会发文,要求商业银行进一步规范服务收费行为,立即开展服务项目的自查和清理工作,但似乎离根治银行“乱收费”问题还有一段距离。除了存款业务之外,和个人客户关系密切的贷款业务也经常诱发银行与客户间的纠纷。
在日常用卡过程中,别说是“超限费”这类名目陌生的收费,即使是用卡人熟悉的滞纳金、利息、账户管理费,都时常会引发客户质疑。近期理财一周报也接到部分持卡人投诉,经过调查记者发现,在普通持卡人眼里的这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收费,国家虽然有总体的规定和限制,但在银行的实际操作中却有不小的差异。
案例
欠款余额“被翻倍”?
办有多张信用卡且信用记录一贯良好的持卡人蔡小姐就曾陷入过一场银行收费的“数字游戏”中,一连三个月的信用卡账单让她摸不着头脑。
叠加的“30元”
根据蔡小姐的叙述,2009年2月,她收到中信银行寄来的信用卡账单,账单金额为2905.38元。当期,因为POS机终端还款时划账失误的原因,她不小心错过了最晚还款日,虽然隔天就去将欠费缴清并多存了30元进去,蔡小姐仍做好了被收滞纳金的准备。
3月,一个月未使用该卡消费的蔡小姐收到了新一期的账单,当期新增收费为63.03元,包括上期的滞纳金30元和利息33.03元。鉴于上月她多存了30元在卡里,这期她的“应还款额”实际为32.41元。因为一些个人缘故,当期蔡小姐没有去还这笔款项。
蔡小姐告诉记者,她的想法是,目前国内信用卡透支利率仍然是十年前中国人民银行施行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日息万分之五,对透支后未清偿部分以月为单位收取复利且年息为18%或以上。据她计算,这32.41元即使一个月没还,利息也才不到0.5元。
但打开4月的账单,蔡小姐却不解:一个月没有用该卡消费,“应还款额”却从32.41元变成了62.41元。“即使算上利息也不该翻倍。”蔡小姐认为。蔡小姐随即拨打该银行的客服电话进行询问,但据蔡小姐称银行客服人员方面给出了一个令她难以理解的解释:“他们说60元是该行信用卡账户计息的基础,欠款余额超过60元的,按照正常的万分之五日息收取利息,不到60元的,按照余额直接每期往上叠加30元。”
利息、滞纳金收费标准不一
对此,理财一周报记者8月7日致电中信银行,该行一名客服人员的解释是:“30元只是一个最低滞纳金,即使只有1元钱的欠款逾期不还,当月同样要收30元滞纳金。并且,因为滞纳金必须为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所以如果欠款数额高到一定程度,按照5%所计算的滞纳金可能远不止30元。”
该人员解释称,具体来说,假设持卡人刷卡消费15000元,其当期最低还款额为1500元,如果在到期还款日持卡人只向银行还款500元,那么银行将对低于最低还款额的部分即:1500元-500元=1000元收取滞纳金,收取滞纳金的金额为:1000元×5%=50元。依此类推,欠款越多、还款越少,滞纳金就收的越多。
同时,该名客服人员也否认了所谓的“60元是一个计利息基数”的说法,表示中信银行并无相关规定,可能是客户理解偏差所致。
记者随后向多家银行的信用卡中心了解相关收费情况后发现,虽然滞纳金的比例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为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但由于各家银行政策的不同,所设的最低额度也不尽相同。收多少、怎么收,业内并没有统一的标准。
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相关负责人8月6日告诉记者,目前业内在罚息方式上各有不同,比如招行的规定是,“即使到达最低还款额,还是按照当月欠款的全额计息,但这样做不会影响个人的信用记录;如果连最低还款额也没达到的话,除惩罚性的全额计息之外,还会影响信用记录。”招行的最低滞纳金额度为20元,与兴业、广发等银行一样为业内的中间水平,而中信银行的30元是业内最高水平,中行、交行、民生、华夏等银行最低则为10元。
而平安银行信用卡中心则在8月7日的采访中向记者表示,对于该行的信用卡客户存在未还款情况的,一般会收取两部分费用,即滞纳金和利息。如果是按时还款的,不管有没有达到最低还款额的标准,都不收取滞纳金,只收利息;但如果是逾期还款,则两者都要收取。
据记者了解,目前工商银行、北京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民生银行五家银行都把10元内未还的透支消费额视作“还清”,不实行全额罚息,也就是所谓的“容差还款”方式。这种方式下,持卡人就可以避免由于疏忽零头而负担全额利息。但是对于没有能力还掉“最低还款额”的持卡人,还是要实行全额罚息。
案例
消费贷每月交纳“账户管理费”
读者于先生2009年11月通过申请渣打银行消费贷款“现贷派”购买了一辆雪佛兰乐风,在渣打福山路支行办理的贷款总额为3.2万元。
于先生从去年11月开始还第一笔贷款,每月还981.97元,年利率约为9%,他在今年8月提前还贷,还贷时账户里还有2.6万元欠款。提前还贷要交余额的5%手续费,令于先生觉得不合理的地方之一是,如果手续费不足500元,仍按500元计算。
而之所以不得不提前还贷,于先生的解释是:“我最初的想法是贷款2年、每月还2000元不到,但工作人员劝我可以拉长贷款年限,这样每月还贷压力就轻,每月不到1000元,我当时没多想就答应了。”据悉,4年是该个贷产品的最长贷款年限。
但是还了几期之后,于先生又仔细算了笔账,按照4年还款的话自己要给银行的本利和一共是4.8万元,意味着利息总额是本金的50%,他觉得“太不划算”。
并且,还让于先生觉得困扰的是,每个月的账单项目中,都有159.2元的手续费。他向银行方面查询,银行称这是“账户管理费”。“一个月要交159.2元,贷款四年就要交7641.6元手续费,银行收这么多的管理费用,来管理一个3.2万元的小账户,太不合理。”
银行手续费标准较高
记者8月10日致电渣打银行进行了解,客服人员表示,“账户管理费”收取的标准是每月贷款总额的0.49%,且消费贷是根据银行对客户的贷款年限和金额来确定,收取7.9%-9.9%不等的年利率,为业内的正常水平,是合理收费。
除了个人信用贷款年利率高外,根据记者了解,此类手续费纠纷在个贷产品中较为普遍。今年3月,花旗银行拳头产品“幸福时贷”也曾因涉嫌多收消费贷款管理费而被客户诉至法庭。作为目前仅有的三家可以为消费者提供无抵押信用贷款的外资银行中的两家,这两家银行同性质的纠纷颇具代表性。
虽然关于个贷的几款手续费问题是否合理始终未有定论,但与兴起不久的消费金融公司收费水平相比,外资银行个贷各项手续费仍然明显较高。以北银消费金融公司的一般消费贷款产品为例,贷款一年内,收取本金的1%作为手续费,2年收取本金的2%,3年收取本金的3%,且不低于50元。以于先生4年、3.2万元本金的标准来计算,账户管理费为32000×4%=1280元,即使每年收取4%,仍要低于渣打银行7641.6元的管理费。并且,消费金融公司的提前还贷手续费也相对较低,为本金的2%,低于银行5%的标准。
(本文不涉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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