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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A银联大战后续:VISA或借道第三方进入中国

2010-07-05 19:47:00作者:符燕艳 | 文来源:

摘要VISA银联大战后续:VISA或借道第三方进入中国...

银联的迅猛发展,击碎了VISA在中国的梦想;但新的开放政策甫出,对VISA们意味着什么机会?

世界清算支付寡头VISA和中国的银行卡组织垄断巨头银联间的"战争"进退维谷,6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

外界一般认为,这是针对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机构出台的规则。但资深分析人士指出,这一办法的出台,或许为VISA等机构以新的方式进入中国市场提供了可能。

"我们正在密切研究和关注。"VISA有关人士谨慎表示。

一个多月前,全球最大的银行卡组织VISA向全球会员银行发函要求,8月1日起,凡是在中国海外受理带VISA标识的内地双币种信用卡时,不论是刷卡消费还是ATM取现,都不得走中国银联的清算通道,违者重罚。

可谓八年情谊,一朝翻脸。VISA于1993年进入中国,但迟迟未能打开局面。2002年,中国银联宣告成立。由于外资不能参与中国的清算业务,而中国银联缺乏境外清算渠道,遂联手国际卡组织发行"双币种"的双标识信用卡。除携手VISA外,它与万事达(即MASTERCARD)、美国运通等亦有合作。

这一富有中国特色的卡种,发行至今约八年。但随着中国银联在全球的逐步扩张,双方渐渐貌合神离。VISA的"要求"一旦实施,约5000万张VISA双币种信用卡的持卡人或将遭遇损失,发卡银行亦面临违约风险。

不过,VISA们貌似凶猛,实则充满对中国市场的失意,"制裁"措施实际效果也可能有限。

纷争乍起,对与银联未来的合作,VISA尚不愿放弃。VISA方面通过书面回复本刊记者,VISA与银联过去一直有着良好的合作,今后仍将通过各种方式,继续推进电子支付行业和双方业务的共同发展。

开放新战场

6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出台《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某种程度上意味着承认国内正式的清算组织不限于银联一家。

所谓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被认为是指向第三方支付,指非金融机构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的转移服务,包括网络支付、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支付服务。

该办法的意义在于,以往未向外资开放的人民币支付系统现今终于开了一个口子。一位商业银行高管表示,这一办法的核心在于允许非金融机构设立账号,相当于具备了除放款功能外的银行部分业务功能,业务规模远远大于VISA等卡组织原先的业务范围。"不排除VISA会申请资格。"他说。

根据办法规定,"外商投资支付机构的业务范围、境外出资人的资格条件和出资比例等,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报国务院批准。"

"银联、VISA等卡组织所从事的是传统的支付,该办法主要是针对新型的支付业务。不过,银联、VISA等卡组织也已经开始在做新型的支付业务,只是规模很小。"一位银行信用卡高管说。

他认为,VISA应该会专注于做清算渠道,将会积极联合中国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凭借自己在全球的清算渠道优势,为第三方机构提供在国外的清算服务。"长远来看,POS机的清算网络,将会逐步被互联网、手机支付等新型的支付方式所取代。这对银联极其不利。而中国第三方支付在国际上却缺乏渠道,所以一定会跟VISA等组织联手。"2009年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年度交易规模已达6000亿元。业内预测到2012年,这一市场规模将超2万亿元。

第三方支付对外资的开放,意味着VISA等卡组织亦有可能从传统的银行卡支付业务,转向新型业务突破。

支付清算并不在中国金融开放的具体承诺在内,但北京大学中国金融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李朝辉亦指出,金融危机后,金融监管机构在技术上、管理上已成熟,具有逐步开放的条件。"开放范围不仅针对外资,也针对内资民企。"

作为特殊时期VISA和银联合作推出的双标识卡,未来或许将淡出历史舞台。这恰是一月前VISA和银联的纷争焦点。

是非众议

按照VISA的规定,自8月1日起,带VISA标识的双币卡在海外若走银联清算通道,将对收单银行进行重罚,第一次罚款5万美元。如果收单银行再犯,每月将罚款2.5万美元。

此举犹如一记闷雷,震惊业界。目前中国发行信用卡总量累计约2亿张,其中VISA标识的双币信用卡发行量最多,为5000万张。此外还有MASTER、美国运通等的双币卡。

对此纠纷,在发卡银行看来,具有VISA和银联双标识银行卡,理应由持卡人自主选择清算网络,这已写在银行和持卡人所签署的信用卡合同里。"发卡时,卡组织已给银行授权,说明他们应该是认可的。"国内一家银行信用卡部门的高管说。

深发展信用卡中心总裁彭小军则认为,这次VISA之举,是它滥用垄断地位,一方面将导致银行面临违约风险,另一方面直接损害持卡人和合作商户的利益。若走VISA通道,VISA收取消费金额1%-2%的货币结算费。"以消费1万元计算,持卡人直接损失是100元到200元。"

银联内部人士向本刊记者表示,双标识卡不是纯粹的单品牌银行卡,标识双方均有责任和义务为持卡人提供境外受理服务。"任何一方都无权单独对持卡人选择境外支付通道做出限制,持卡人拥有选择境外支付通道的权利。"

面对各方质疑,VISA的回应是,公司运作规章要求带有其品牌标识、"4"字开头BIN号的银行卡在国际交易中,须经由其专用网络进行处理和清算,这并非一项新的措施,是VISA与全球会员金融机构合作协议中的内容。

所谓BIN号,即银行标识代码的英文缩写,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分配给各从事跨行转接交换的银行卡组织。其中"4"字开头属于VISA卡组织,"5"属于MASTER卡组织,"62"属于银联。 在中国,"62"开头的是单标识的银联卡,双标识卡只是4字或者5字开头。按VISA的规章,双标识卡尽管有银联符号,但也只能走"4"字或"5"字开头的专用通道。

广东中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子儒对本刊记者指出,"VISA的要求并不过分,自己发行的卡当然可以要求走自己的通道。"

一位信用卡业高管说,"银联国际化刚起步,主要消费网络都只是在香港以及东南亚国家。"双标识卡的存在,与VISA的合作,对银联来说,仍具现实意义。不过,随着海外网络的铺设,银联对发双标识卡热情已有所减退,而对发单标识的银联标准卡的积极性更高。"2007年起,银联就对双标识卡有所限制,新增量有所减缓。银行申请发卡时,如果是发银联卡,审批只需要两个月,可如果是双标识卡,则需要半年时间。"董峥说。

上述银联人士向本刊记者表示,银联将坚持有利于国内持卡人、有利于国内商业银行的原则,这意味着,让持卡人自主选择清算通道是中国银联的谈判底线。

历史恩怨

作为占据全球60%市场的VISA,基本上遵循一个模式向全球推广,即推介品牌、搭建清算网络、吸收会员银行并请会员银行发行带有VISA标志的银行卡,盈利来源于持卡人在VISA清算网络交易时支付的各种费用。不过,这个模式在中国遭遇到了重大阻力。

VISA于1993年在中国设立代表处之时,中国各家银行尚没有开设银行卡业务,人民币业务、中国清算渠道没有对外资开放。为培育中国市场,VISA游说各家银行发行"4"开头的BIN号银行卡,不过这仅能使用发卡银行自己的清算网络,在中国大陆使用。

VISA冀望的是,一旦人民币业务开放,这些银行卡在国际上交易时自然使用VISA的渠道清算,同时VISA也期待可以在中国搭建自己的清算网络。

不过,银联的诞生,击碎了VISA在中国的梦想。2002年,在中国人民银行推动下,中国80多家金融机构出资共同发起设立了中国第一家银行卡组织,即中国银联,并与VISA签署了协议,成为其会员金融机构。

"银联成立时,VISA希望我们当他们的代理,但我们想建立自己的品牌。"不愿透露姓名的银联人士对本刊记者表示。在监管机构的要求下,2004年起所有的人民币卡必须使用银联的BIN号。与此同时,原先由各家银行自己铺设的POS机网络,也统一由银联收编,从而在中国形成银行卡消费清算渠道的垄断。

上述人士指出,由于缺乏国际上的清算网络,银联曾提出在国际上借用VISA的渠道,"但我们遭到了拒绝"。此种情况下,双币信用卡问世,这种卡在国内可用银联渠道、国际上可借VISA渠道,双币卡因其便利性而颇受欢迎。

然而,银联并不甘居国内市场,2004年开始尝试在中国境外铺设清算网络。几年来,它在境外90多个国家设有网络渠道,并在10多个国家和地区与当地金融机构合作发行了当地货币的银联卡。

由于VISA卡以美元清算,境外交易需由当地货币转换成美元、美元再转换成人民币进行清算。持卡人需多付约占交易金额1%至2%的货币转换费,还要承担货币转换中的汇兑损失和汇率波动的风险。而通过银联网络交易清算,由人民币直接兑当地货币,这样免收了货币转换费。银联通道自然受到青睐,在境外的业务发展迅速,依赖的背景是中国人出国消费规模日渐庞大。据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数据,2009年中国游客境外消费达437亿美元,列世界第四位。VISA等国际卡组织睁眼坐失如此丰厚的市场,在中国境内的人民币业务却没有进展,利益矛盾不可避免地激化。

上海邦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策划总监董峥说,国内市场被银联封死,国外市场又被银联步步蚕食,"明明是VISA的卡,结果消费者都不用其通道,VISA相当于白忙活了。"

受到威胁的VISA,此前多次向全球合作会员银行发函要求执行VISA的规章,纷争由此而起。


(本文不涉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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