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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兆星: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需要独立的IT保障

2009-05-16 01:14:00作者: 来源:

摘要王兆星指出,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的具体名称和经营管理模式不要求统一,但必须体现出专营性质,要建立符合中小企业经营特征的专门的管理体系、核算体系、信审体系、风险管控体系和风险定价体系,建立独立的激励约束体系、相对独立的IT支持保障体系以及独立的产品研发...

近日,银监会在江苏苏州召开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工作座谈会,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出席会议并讲话。王兆星强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战略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坚持商业可持续发展原则,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建设,着力提升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水平。

在听取与会银行小企业专营机构建设情况汇报后,王兆星充分肯定了各行取得的成绩。他指出,银监会出台《银行建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的指导意见》后,各银行思想共识不断增强,关注程度进一步提高,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业化经营显现了良好的势头。目前,招商银行率先建立了离行式持牌专营机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等大型商业银行在总行层面成立了一级部制的专职管理部门,其他商业银行也正在积极筹建之中。

王兆星指出,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的具体名称和经营管理模式不要求统一,但必须体现出专营性质,要建立符合中小企业经营特征的专门的管理体系、核算体系、信审体系、风险管控体系和风险定价体系,建立独立的激励约束体系、相对独立的IT支持保障体系以及独立的产品研发营销体系,建立一支与之相适应的、有技术、有热情、有经验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业人才队伍,通过专门的机构、专业的技术和有效的机制将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王兆星强调,中小企业专营机构的建设,一定要坚持商业可持续原则,坚持风险可控、成本可算、成本与效益相匹配,做到速度、结构、效益和质量相统一。同时,要认真贯彻“有保有压”的信贷政策,对中小企业及其资金需求进行合理的分类和科学的投放,保证信贷资金真正用于解决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扩大内需的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

王兆星最后要求,各银行要按照银监会的统一要求,在今年上半年完成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和队伍的建设,并努力在下半年使中小企业金融服务质量有一个明显的改善,真正使中小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得到有效的解决,为我国经济以及银行自身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银监会各监管部门、江苏银监局负责同志,国家开发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以及部分跨省经营的城市商业银行的分管行长及专营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责编小好)


(本文不涉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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