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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共炎:进一步推进券商创新发展时机成熟

2012-05-08 00:00:00作者: 来源:

摘要中国证券业协会会长陈共炎表示,证券行业进入创新发展为主导阶段的基本条件已经具备,协会将从七个方面加以引导。...

证券公司创新发展研讨会召开进入倒计时。中国证券业协会会长陈共炎接受记者独家专访时表示,进一步推进证券公司改革开放与创新发展的时机已经成熟,行业进入创新发展为主导阶段的基本条件已经具备。针对行业创新呼声,他强调,应加快新业务、新产品创新进程,进一步改革风控指标体系,支持发展跨境业务,强化市场主体地位。他表示,协会将从七个方面引导证券公司创新向纵深发展,建立行业创新支持保障体系,研究建立创新容错机制。

2月以来,多家媒体对多家证券公司有关行业改革创新的建议进行了系列报道。对此,陈共炎表示,协会对行业创新问题进行了广泛调研,这些建议较为客观地反映了目前行业发展现状和行业诉求,有其合理性。证券公司要成为真正的资本中介,服务实体经济、保护投资者利益,就应当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实现盈利模式和商业模式的转变,大力发展中介业务,力求业务结构更加平衡,实现长期、稳定、健康的发展。

陈共炎强调,应支持证券公司以维护和强化资本市场中介属性为基点,以满足客户需求和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积极开展产品创新活动;应加快新业务新产品创新进程、放宽业务范围和投资方式限制、扩大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范围;应进一步改革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体系,推动公司组织创新、上市和并购重组,做优做大做强;应支持证券公司发展跨境业务,支持公司积极参与场外市场建设和中小微企业私募债券试点;应进一步强化证券公司的市场主体地位,强化法人责任,对于一些属于公司内部管理权限范围内的事情,如证券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分支机构功能、信息系统建设等问题,应由证券公司自主决策。

“目前是证券行业有史以来运作最规范、财务最稳健、基础最厚实的时期,在行业创新方面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需要正视的是,当前也是证券公司面临压力和挑战最大的时期之一。”陈共炎认为,证券行业创新发展的直接目标是强化证券公司的市场主体地位,提高证券公司服务资本市场、服务客户和实体经济的中介能力,最终目标则是通过提升中介服务功能,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推动资本市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创新不是搞运动,而是一个持续的过程。”他表示,创新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整个金融生态环境的支持与配合,而外部环境的改善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一段时间逐步完善和解决。

陈共炎表示,下一步,协会将从七个方面引导证券公司创新向纵深发展:一是找准定位,归位尽责,发挥协会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组织推动相关专业领域的业务创新活动。二是完善行业创新工作机制,建立行业创新支持保障体系。研究建立创新的容错机制,合理区分证券公司创新失误、操作失误与违规的界限,消除行业创新的后顾之忧。三是加强自律规则建设,为行业创新发展创造良好的自律制度环境。四是健全创新业务合规风控机制。五是切实推进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加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六是推动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专业人员激励制度。七是加强行业履行社会责任,促进证券行业与社会和谐发展,改善行业创新环境。


(本文不涉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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