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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转型与升级的辩证思考

2013-04-03 15:08:40作者:单鹏来源:金融时报

摘要  自2010年以来,中国保险业改革与发展谈及最多的就是转型。受制于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保险业务增速大幅下滑,资产收益状况堪忧,销售......

  自2010年以来,中国保险业改革与发展谈及最多的就是“转型”。受制于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保险业务增速大幅下滑,资产收益状况堪忧,销售渠道遭遇瓶颈,多年来快速、粗放式发展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更加凸显,2012年的市场数据正是上述问题的缩影。当前行业内外关于保险业转型的呼声渐强,但是转型的方向、目标和路径,却需要我们着眼于保险业发展阶段性特征、研判经济周期波动和预期,理清当前保险业转型的内在逻辑与要点,真正确立和有效实现保险业的科学转型。

  保险业转型的内涵和取向

  当前宏观经济、产业结构、金融改革都谈及转型,而保险业转型的应有内涵和主要取向是什么,需要全行业形成共识。笔者认为,当前保险业转型集中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基于销售遭遇困境的渠道转型。回顾多年来保险业快速发展的实现路径,得益于保险业相继开启了营销渠道、银代渠道以及电销等新兴渠道,但几乎都重复着“发现渠道、使用渠道、争夺渠道、最终受制于渠道”的相似历程,其实背后都是各方利益长期博弈的结果。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国民保险意识较低的初级市场,“渠道为王”是必然的而且将持续相当长的时期,渠道转型是保险业转型最直接和最紧迫的课题。当前保险渠道的转型方向在于培育多元化渠道,降低依赖单一渠道的波动风险,增强风险可控性和成本可控性。通过扎实发展营销渠道,着力开拓电销、网销、门店等直销渠道,发展更多可以有效控制的渠道。通过资本的纽带、总对总战略合作,与兼业代理机构建立稳固、互惠的中坚渠道。“自主控制”、“战略合作”和“成本优势”应当是保险渠道转型的主攻方向和要点。

  二是基于产品缺乏竞争力的负债转型。从目前保险市场要素的格局上看,产品设计与开发是围绕渠道、让位于渠道的,必然导致保险企业围绕渠道配置产品,而不是围绕客户需求配置产品。这一点在寿险业体现得尤为明显。在一些险种的产品价值链中,保险企业、销售渠道、消费者,其中销售渠道成了最大的赢家,相应的成本必然将转嫁给消费者或是蚕食保险业利润。加之保险资金收益率受制于资本市场现状和有限的可配置资产选择,税收优惠政策难以到位,产品缺乏竞争力是必然结果。

  在金融混业经营的趋势下,保险业要坚持“做好主业、服务全局”,回归保险本职。因此,当前保险负债的转型方向在于从渠道需求驱动转向客户需求驱动,真正以客户需求为中心来配置产品,发挥保险对风险进行分析、定价、转移、分散,进而为全社会提供风险管理服务的特殊使命。大力发展保障型业务,在做精做细传统业务的基础上,重点在健康保险、养老保险、政策性农业保险、巨灾保险、责任险等领域实现政策突破和业务大发展。

  三是基于投资收益偏低的资产转型。自去年保监会实施市场化资金运用监管改革以来,保险投资新政打破了以往保险资金体内循环的封闭状况,使保险与其他金融板块站在了平等的资产管理平台上。从长期看,监管新政促进了保险资金与实体经济直接对接,弥补了因投资渠道受限无法配置长期、高收益资产项目的问题,进而提升了保险资金盈利空间、长期资金价值和自我造血能力。因此,当前保险资产的转型方向在于提高资产配置能力建设,特别是要建立资产负债管理行业理念、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在放开投资渠道后,必须进一步强化对资本市场的研究和把握,加强对经济周期的预判分析,投资风险的事前、事中、事后风险监控以及金融衍生工具的使用,有效对冲和控制资产风险。相信在未来,资产在整个保险发展与监管中将占有更加重要的地位,反过来影响和改进负债结构与特征,在行业整体层面上建立资产与负债彼此协调、科学互动和长期持续的发展局面。 转型急需配套政策与措施升级

  保险业转型不仅需要明确转型的目标与方向,更需要实现配套政策措施的升级,建立保险转型的政策机制、市场机制和服务机制。首先,通过资本管理升级,倒逼行业转型。目前实行以业务为导向的偿付能力法定额度监管模式,并未考虑不同保险企业资产负债风险特征及风险管理能力差异,无法基于风险设计资本要求,进而对保险企业的经济资本管理和产品线管理形成倒逼机制。因此,行业应通过推进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建立以风险为基础的偿付能力监管机制,全面反映和准确计量保险企业面临的市场风险、保险风险和信用风险,并确定相应的资本要求标准,即细化实现不同的业务实施不同的资本要求,建立偿付能力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在业务发展和结构中更好地平衡风险和价值,确保保险企业资本和偿付能力有效覆盖风险,倒逼企业提升产品线管理、促进负债和资产转型。同时,要加强对保险企业包括偿付能力指标在内的财务状况定期披露,提升市场透明度,发挥市场约束对风险防范的重要促进作用。切实建立市场退出机制,落实市场退出的标准、程序、责任追究制度,合理引导市场化兼并重组,真正让市场发挥配置保险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其次,通过保险政策升级,疏导行业转型。通过研究发现,国家给予保险的“制度红利”是保险服务国家保障事业的重要基础和动力。因此,一方面,要完善国家财税支持政策,在企业营业税减免、个人购买保险税前扣除、个人所得税递延、遗产税设计等方面争取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农业巨灾风险制度、推进交强险制度改革、推动强制责任保险立法。另一方面,稳步推进以市场化为导向的保险费率、资金运用改革,完善多元化、多层次的资本补充机制。保险监管机关应更加注重“机构监管”、“宏观审慎监管”、“风险监管”、“原则监管”,形成风险管理的倒逼机制,逐步释放市场创新和改革的空间。

  再次,通过保险服务升级,支持行业转型。服务是落实行业转型的载体,是提升行业声誉和形象的基础,也是成本和风险控制的前提。因此,必须实现产品开发、渠道建设、理赔服务的全面升级。在行业层面出发,服务升级关键在于加强行业标准化建设,特别是重点领域行业标准的确立和推广。应建立健全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服务评价体系,制定包含承保、理赔各服务环节和领域的行业最低服务标准;建立全行业纯风险费率标准体系,夯实科学定价基础,规范行业价格竞争,防范行业系统性风险。建立标准化产品条款体系,促进保险合同通俗化、消费者权益保护、保险知识宣传与普及。此外,为保险有效服务专业领域、广大农村和县域、中低收入人群,应当进一步引导和促进组织模式创新,区别于高成本、高投入、股东价值最大化的股份公司模式,探索自保公司、互助保险公司组织模式,在管理模式和利益分配机制上,真正实现以保单持有人的保障利益为根本,促进相应领域保险市场的有效开发。

  保险业的转型与升级具有内在逻辑和辩证关系,资本管理升级是转型的内部驱动,保险政策升级是转型的有效路径,保险服务升级是转型的有力保障。如今的保险业已经成为承载400多万从业者、7万亿元资产的巨轮,面临浮出水面的“冰山一角”,即使我们正确锁定了方向,转型也并非易事。不仅需要改革的思想和勇气,还需要善于顶层设计的政策智慧以及守住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的“底线思维”,同时更需要行之有效的政策配套措施,驱动这艘巨轮朝着正确的方向稳健航行。

  (作者系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副秘书长)


(本文不涉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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