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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条建议有望实现医疗信息孤岛现状

2015-04-21 10:15:30作者:来源:

摘要更重要的是规范各类医疗行为,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有效性,有效管控部分不合规的医疗行为和不合规的医疗费用,降低整个国家的医疗费用。...

       “大多数人认为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的关键是,制定统一的信息技术标准,就可确保各种信息流在不同层级和部门间的顺利流动,进而整合提升各地的信息系统。20余年的实践证明并非如此。”近日,全国人大代表、台州恩泽医疗中心(集团)主任陈海啸做客人民网时建议,应尽快出台国家层面的顶层长远规划的信息化“一盘棋”建设,规范医疗行为,缓解看病贵。

  目前,我国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基本上遵循谁使用、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建设主体为各自的使用单位或部门,导致对信息化建设的急功近利式的开发,缺乏统一指导和总体规划,重视硬件设备购置,轻视软件投入,结果是成效不突出,处处为信息孤岛。

  随着医疗卫生改革的深入,我国急需要统一健康医疗服务信息系统,能够形成县与县之间、市与市之间、省与省之间有一个易用的强制标准接口,与各类医疗保险和各类健康基金对接。不管到哪里看病都可以及时调用个人健康信息和费用结算,通过基本医保和商业医保进行报销,老百姓不需要带着大量的现金,也不需要背回大量的单证。

  “更重要的是规范各类医疗行为,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有效性,有效管控部分不合规的医疗行为和不合规的医疗费用,降低整个国家的医疗费用。”陈海啸指出,其核心是在社会百姓、病人和医疗机构之间,医院各个科室之间,医院之间,医院与社区、医疗保险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等之间的信息共享。对此,陈海啸提出以下5条建议:

  一、国家建设的信息系统属公益性质,需要大量准确的基础人口学信息,海量级的各类代码的统一;

  二、需要有基于统一平台的跨机构、跨区域信息共享利用的筹资补偿机制,需要国家出台促进信息共享及激励政策并监督和强制性执行能力;

  三、该系统需要有高级别的统一隐私安全保障机制;

  四、系统信息公开透明,统一规范是系统产生效益的基础,要求所有机构、医院和医生公开医疗成本、质量等信息,所有医疗保险机构都要公开保费用于患者报销和管理费用的比例,便于患者和社会监督;

  五、国家需要建立统一的健康医疗评价、决策、支付平台,整合医疗卫生行政管理机构资源,才能更好地实现健康医疗卫生资源的公平、高效、及时的分配。


(本文不涉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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