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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补贴自主品牌受益最大
2010-06-16 04:39:00作者:安邦咨询 来源:
摘要6月1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出台了《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业界期待已久的补贴政策终于出台。而该政策也是我国首个关于私人购买新能源车的补贴政策,该政策对补贴车型范围及金额的选择,...
6月1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出台了《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业界期待已久的补贴政策终于出台。而该政策也是我国首个关于私人购买新能源车的补贴政策,该政策对补贴车型范围及金额的选择,对试点城市的选择等,都将影响到我国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工作。
此次补贴的方式和之前市场传闻一样,是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汽车生产企业,该做法一方面提高了补贴的效率,减少消费者购车手续并降低资金占用压力,这有利于提高消费者购买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这样直接补贴的做法,要求厂商有自觉性且政府层面能够做到有效的监督,否则将影响到政策的实际效果。
从此次补贴的车型和金额来看,我们似乎能感觉到国家层面在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上选择的信号。此次《办法》只补贴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和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车最高补贴5万元,纯电动汽车最高补贴6万元。而在同期出台的《节能汽车(1.6L及以下乘用车)推广实施细则》中对混合动力车型补贴3000元钱,相比之下力度较低。此前政府层面的态度是不限定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技术路线,鼓励汽车企业“百花齐放”,再根据市场的效果来决定。而此前安邦研究员在第11届北京车展上看到,或许是出于对车身重量等因素的考虑,不少汽车企业在新能源汽车的选择上,更倾向于纯电动汽车,而展出的混合动力汽车型相对减少。我们认为,或许也是出于同样的考虑,此次补贴是针对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因此没有对混合动力系统给予大力补贴,而混合动力模系统或许在商用车上有更好的发展。此外,《办法》还明确铅酸电池不在补贴范围之中,这意味着使用铅酸电池的企业将不能享受到政策利好。
需要注意的是,《办法》中规定,申请补贴的汽车企业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必须纳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有消息称,符合两项标准的新能源汽车产品主要集中在自主品牌,例如比亚迪和众泰的车型,而不少合资品牌的新能源产品由于多采用非插电式混合动力系统或不在《目录》上,因此不能享受补贴。
由于政策原因,很多车型无法获得高额补贴;同时,一些够条件获得高额补贴的车型和企业,获得补贴的前景还将取决于其所在城市是否“上榜”。《办法》显示,确定先在上海、长春、深圳、杭州和合肥这5个城市启动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工作。据了解,这5个城市是从之前“十城千辆”新能源汽车示范城市中挑选出来的,当地都具有汽车生产企业。例如上海有上汽集团;长春有一汽集团;深圳有比亚迪汽车;杭州有吉利、众泰等;合肥有奇瑞。
《办法》指出,试点城市政府是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要安排一定资金并出台相应配套政策措施,重点对充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汽车购置和使用、电池的报废及回收体系建设等给予支持。这一规定一方面给了5个试点城市的地方政府一定的压力,预示着这些城市在获得试点资格后,还需继续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另一方面,既然当地政府需要出资,那么很难排除地方政府不会出于振兴地方经济的目的,首先考虑本地的企业。
因此,试点城市的选择引发了业界大量的讨论。对此,近期政府层面也在做一些调整,6月2日,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通知,称将进一步扩大公共服务领域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在原有13个示范推广城市的基础上,增加天津、海口、郑州、厦门、苏州、唐山、广州等7个城市。有业内人士认为,目前5个补贴试点城市就是从原来13个示范推广城市里选取的,现在增加选择范围,实际上也是在给一些目前没有入选补贴试点城市的地方和企业以希望。可以想见,为了成为补贴试点城市,各地方和企业的博弈仍将持续。
此次补贴办法的出台,将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政策环境已经完备了,相反,无论是从整体产业的规划架构还是具体的标准规范,这些政策都有待完善。目前有消息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和一揽子扶持政策将于7月上报国务院审议,如审议通过,最快年内有望实施。据了解,一揽子扶持政策将从研发生产、市场推广、售后服务和回收利用等各个环节入手,制订产业政策、财政政策、税收政策、投融资政策等。
(本文不涉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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