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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融合:国家信息化战略的必然选择

2011-04-06 18:30:00作者: 来源:

摘要在当前我国已具备进一步开展三网融合的技术条件基础上,国务院推出三网融合“新政”,能否打破部门条块分割和体制壁垒仍是重中之重。三网融合是国家既定的产业引导政策,是技术发展的大趋势,是国家信息化战略的必然选择。如果将部门利益凌驾于国家产业政策之上,显然不利于...

  来自湖南长沙的邓翔说:“两部门争论不休,浪费的是民族产业宝贵的发展机遇。像手机电视,在韩国和日本早已蓬勃发展,但至今在中国都没有形成规模。而且在广电和电信争夺过程中,中国数亿多的手机用户,这个本该最有话语权的群体却自始至终被忽视。”

  在当前我国已具备进一步开展三网融合的技术条件基础上,国务院推出三网融合“新政”,能否打破部门条块分割和体制壁垒仍是重中之重。三网融合是国家既定的产业引导政策,是技术发展的大趋势,是国家信息化战略的必然选择。如果将部门利益凌驾于国家产业政策之上,显然不利于三网融合的发展。

  吉林大学教授王学谦认为,传统的部门之间相对封闭的体制以及在此基础上建立的政策体系,日渐显露出不适应性。而三网融合的过程必将颠覆和重构广电、电信产业链,这就需要政府进一步解放思想,调整相关规定,需要进行相应的立法改革和管制机构的调整,使广电和电信化干戈为玉帛,结束这场内耗,最终使三网融合真正惠及百姓。

  除三网融合“紧箍咒” 须打破垄断

  三网融合不能一蹴而就,其推进应以打破垄断为突破口,通过引入竞争来理顺行业管理秩序、提高业务服务质量,从而服务民生,使百姓真正受益。

  市场机制是推进三网融合的基础,无论广电还是电信,都应该坚持市场化运作不动摇。但目前的现实是,广电部门控制着广电产品的市场准入、生产过程、销售网络等整个链条,以数字电视为例,在地方的推动更像是行政命令的强制计划,而非用户的自由选择,并不符合市场要求,结果造成百姓负担加重。在许多地方,数字电视已经成了政府部门和垄断企业牟取暴利的工具。老家在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的陈超说:“新技术不应该是强制收费的借口,应该给老百姓一个选择权,如果一点选择的余地都没有,那就是侵权。”

  数字电视无疑是三网融合的前车之鉴。目前,广电和电信网在自身的行业中都处于自然垄断的地位。而三网融合后最直接的结果,就是已有的垄断格局被打破。虽然在国家政策的不断吹风下,三网都朝着融合的方向发展,但是谁也不愿先放下手中的既得利益,成为三网融合难有实质进展的瓶颈所在。

  与国内市场形势不同的是,国外数字电视市场鼓励竞争,鼓励多种形式并存,IPTV、有线数字电视、地面数字电视、卫星数字电视只有在竞争中才能检验出更合理的商业模式。相比之下,国内的这种市场结构显然不合理,损害了广大公众的利益,不利于三网融合的推进与实现。

  “电信、广电、宽带光缆都是国企行政垄断,既得利益部门、既得利益者不会轻易放弃手中的既得利益。要打破垄断、引入市场竞争,必须把对旧体制的‘破冰’进行到底,相应的法律修订和出台势在必行。”吉林大学教授王学谦对记者说。

  因此,打破垄断、引进多元化市场主体竞争就成为三网融合的一个必然选择。否则,由垄断部门和企业主导的三网融合将成为又一场垄断盛宴,很难普惠民生!


(本文不涉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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