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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第2011-00608号信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计算机采购招标公告

2011-10-11 18:12:14作者: 来源:

摘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计算机
2、招标编号:shcg11-00409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计算机,共200台台式计算机和52台便携式计算机。
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4、交付/服务地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5、交付/服务日期:15天内。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4、本次招标采用网上招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5、投标人必须为计算机生产厂商,或是计算机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唯一代理商;
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本项目仅接受中小企业投标,大企业投标不予接受。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在本项目投标截止前成为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小企业供应商库成员。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自2011年10月10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10月26日 00:00:00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http://www.shzfcg.gov.cn),在网上招投标系统中上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制造厂商授权书(是制造厂商的,应提供资格证明)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原件彩色扫描件,提出开通网上投标申请。申请通过后,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接受投标、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1、网上接受投标时间:2011年10月14日 09:00至投标截止。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10月31日(星期一)10:00,(以网上招投标系统显示时间为准)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网上投标地址: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http://www.shzfcg.gov.cn)
2、投标地点: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楼404室
3、开标地点: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采购中心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和电子邮件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楼
邮编: 200011
联系人:解继涛
电话:021-63781056
传真:021-63186094
Email:xjt@shzfcg.gov.cn
采购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肇嘉浜路308号
邮编:
联系人:杨惠
电话:64748797
传真:64748797
文件制作时间:2011-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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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不涉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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