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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的平衡术:一场争执瞬间“灰飞烟灭”
摘要作为一个领导,最头疼的莫过于手下“大将”“打架”,既不能偏袒,也不能和稀泥,一个处理不当就有可能打击了其中一方的积极性,甚至坏了自己的名声。...
作为一个领导,最头疼的莫过于手下“大将”“打架”,既不能偏袒,也不能和稀泥,一个处理不当就有可能打击了其中一方的积极性,甚至坏了自己的名声。
前一段时间,就发生一个案子。负责区域销售的销售经理A和负责行业大客户的销售经理B为了一个几百万的订单的销售业绩的划分问题,“打”了起来。
购买产品的最终用户实在A的管辖范围内,按照以前的规定,只要是该用户发生的订单,都应该归A所有;ABC公司是一家实力强劲的系统集成商,他去总包该最终用户的项目,而ABC公司归B销售经理负责,业绩自然也归B所有。要不在往年,这种事情,两位销售经理自己商量下,怎么分一分就解决了,今年大家“闹灾”了,日子都过紧巴巴的,好不容易逮到这么个订单,怎么可能放过,双方据理力争,谁也不让。而且两位销售经理都是公认的好销售,争执起来,都是言辞灼灼的,都很有道理。
销售的产品是我们部门的产品,按规定我们部门是有报价和项目授权的权利的。“大区”意见是让我们产品部做决定,该怎么划分业绩。我们的产品销售经理Z同志犯了难。这怎么处理?要是归了A,那B肯定不干,何况B手上还有好几个项目会用到我们的产品,万一把他给惹火,他不推我们的产品了,我们不损失大了?要是归了B,那A不干了,A可是当年把我招进公司,提拔我上位的,何况A是出了名的“善辩”。在集团内前途远大,属于“High Potential”(高潜力)的人才,有可能晋升总经理的,可不能得罪他。要是“和稀泥”,二一添作五,一人一边半,按今年形式,两个都不干,就一下子得罪两个人了。
Z最后的决定是:我们完全尊重“大区”的意见,“大区”的意见就是我们的意见。
这样就把皮球踢来踢去,踢到了“大区”总经理L的脚下。对于L来讲,A和B都是能“出活”的两员大将,自己的位置稳不稳,还不主要几员大将支持啊,要是都不干活了,都去“和稀泥”,那业绩就没保障了,自己帅位也就不会稳了。何况L今年才40出头,上升空间巨大。万一处理不当,落下个坏名声,可不值得。
大家刷刷地看着L,会怎么处理这件事,会不会把皮球再踢回产品部,让我们的老大来做决定。
第二天,L总发话了,很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你们都辛苦了,做的都不错。谁要是能搞定ABC公司,能和它签到合同,指标就划给谁。
一言既出,胜负立现。A完败,B完胜。ABC公司都是B的铁杆,结果自然不言而喻了。
总结:
1,当发生争论的时候,往往会忘了争论的主题,争论的中心,它是什么意见?比如ABC公司已经拿到了总包合同,他愿意选择谁?
2,有些争论之所以难处理,因为牵涉到问题以外的东西。真正公平的决定是摒除这些不相干因素,站在问题上看问题。我自认为,L就做的一级棒(不愧是少壮派的高级管理层),不关心谁是谁非,做业务就做业务,谁能拿到订单就是谁,只问结果,不问过程。说起来很简单,做起来往往就很难。
3,做一个公平的“不决之决”可能是最佳的解决方案。L总虽然没有判决谁胜谁负,但是他说了一个判定胜负的准则,谁也不能推翻这个准则,因为这是最基本的道理。意思就是:判断准则定了,具体怎么分指标你们自己看着办,其他的我就不说了。
对于L总的不决之决双方都很服气,没话好说,一场争执瞬间就“灰飞烟灭”了。L总,佩服,给我们好好地上了一课。
(本文不涉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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