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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2011年番禺区教育信息化设备维护项目(GZIT2011-ZB0268)招标公告

2011-08-09 19:04:34作者: 来源:

摘要 ...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受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的委托,拟对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2011年番禺区教育信息化设备维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GZIT2011-ZB0268,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1年8月8日至2011年8月12日五个工作日。
  1.招标文件编号:GZIT2011-ZB0268
  2.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2011年番禺区教育信息化设备维护项目。
  3.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0404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及需求:
  5.1采购内容:本项目包括以下四个子项目,投标人可以兼投,但不可兼中(中标顺序:子项目1、子项目2、子项目3、子项目4。兼投各子项目者必须对子项目分别报价)。
  子项目1: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2011年番禺区西片教育信息化设备维护,包括校园网络(包括中心交换机、二级交换机、防火墙、UPS以及网络线路等)、PC服务器、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多媒体电教平台(包括投影机、视频展台、功放音响、电子白板)的技术维护及运维管理服务。通过本次招标,确定1名番禺区西片过保教育信息化设备维护管理的中标服务商,服务商资格服务期为12个月。
  子项目2: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2011年番禺区南片教育信息化设备维护,包括校园网络(包括中心交换机、二级交换机、防火墙、UPS以及网络线路等)、PC服务器、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多媒体电教平台(包括投影机、视频展台、功放音响、电子白板)的技术维护及运维管理服务。通过本次招标,确定1名番禺区南片过保教育信息化设备维护管理的中标服务商,服务商资格服务期为12个月。
  子项目3: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2011年番禺区区属学校信息化设备维护,包括校园网络(包括中心交换机、二级交换机、防火墙、UPS以及网络线路等)、PC服务器、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多媒体电教平台(包括投影机、视频展台、功放音响、电子白板)的技术维护及运维管理服务。通过本次招标,确定1名番禺区区属学校过保教育信息化设备维护管理的中标服务商,服务商资格服务期为12个月。
  子项目4: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2011年番禺区北片教育信息化设备维护,包括校园网络(包括中心交换机、二级交换机、防火墙、UPS以及网络线路等)、PC服务器、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多媒体电教平台(包括投影机、视频展台、功放音响、电子白板)的技术维护及运维管理服务。通过本次招标,确定1名番禺区北片过保教育信息化设备维护管理的中标服务商,服务商资格服务期为12个月。
  5.2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3最高限价:子项目1:人民币贰佰陆拾壹万伍仟壹佰元整(¥2,615,100.00);子项目2:人民币壹佰贰拾陆万玖仟元整(¥1,269,000.00);子项目3:人民币壹佰零肆万零玖佰元整(¥1,040,900.00);子项目4:人民币伍拾壹万捌仟柒佰元整(¥518,700.00);
  5.4实施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指定地点。
  5.5工期要求:子项目1、子项目2、子项目3、子项目4均要求番禺区教育局与中标服务商签订维护合同,合同服务期为12个月。
  6.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6.1 子项目1:
  (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且已从我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证书有效);
  (4)投标人2008年以来具有政府部门信息系统维护项目经验(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经验。
  6.2.子项目2:
  (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且已从我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证书有效);
  (4)投标人2008年以来具有政府部门信息系统维护项目经验(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80万元)经验。
  6.3.子项目3:
  (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且已从我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证书有效);
  (4)投标人2008年以来具有政府部门信息系统维护项目经验(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经验。
  6.4.子项目4:
  (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且已从我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
  (3)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证书有效);
  (4)投标人2008年以来具有信息系统维护项目经验(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30万元)经验。
  7.购买招标文件: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1年8月9日起至2011年8月29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2:00时-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1楼广州市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大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我中心电脑系统上注册登陆(已注册的直接用原帐号及密码登陆),后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移动电话和公司地址等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我中心不办理邮购业务。
  8.采购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中心提出质疑。
  9.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1年8月30日上午9:30时。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10.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截止和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4楼第三会议室。
  11.本项目采购人: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联系人:唐佐寿;联系电话:84641696;传真:84641672;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清河东路319号区政府办公中心东副楼四、五楼;邮编:511400。
  1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资料:
  联系人:周毅框 ;联系电话:38825596;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4楼;邮编:510635;传真:020-38825650;
  网址:http://www.it-tender.gov.cn;Email:gztender@gz.gov.cn
  查询购买招标文件事宜:联系人:宋先生;联系电话:020-38825517
  查询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20-38825015
  查询投标结果:联系人:何小姐;联系电话:020-3882561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2:00时-5:00时
  开户行:广州银行龙口西支行;帐号:800163582111108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二〇一一年八月八日
 


(本文不涉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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