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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政府采购信息--有关计算机设备的采购公告

2011-06-08 23:17:20作者: 来源:

摘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上海市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上海青浦区教育局委托,对其计算机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⑵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⑶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⑷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维护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⑸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设备的最终制造厂家,或者是由最终制造厂家书面授权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指定供应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全部以《上海市2009年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内产品进行投标的投标人,其注册资本、规模、业绩等商务条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不会因此被拒绝或被废标。

1、项目概况:
招标编号:QPZFCG2011-29
招标项目:青浦区教育局计算机设备
项目内容、数量及要求:第一包:便携式计算机 300套
第二包:台式计算机 1200套
交付地址:青浦区范围内
交付日期:2011年8月25日前
交付状态:设备交付,验收通过
2、其他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所投产品必须选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颁发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需提供所投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相关页码的复印件)。
3、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1年6月8日(星期三)09:00起每天9:00~11:00、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持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以及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书面授权证明原件,到上海市青浦区城中西路38号主楼105室领取招标文件。
4、所有投标文件应当于2011年6月28日(星期二)10:00之前送达上海市青浦区城中西路38号主楼105室,同时应将5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支票或汇票)直接交付招标人。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开标定于2011年6月28日(星期二)10:00在上海市青浦区城中西路38号主楼一楼会议室进行,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届时出席。
6、以上详情同时可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 )和青浦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shqp.gov.cn)上查询。
7、特别说明: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请在2011年6月16日下午4点之前(节假日除外)将需澄清的问题书面提交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过时将被视为没有澄清的问题。

采购人:上海市青浦区教育局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城中西路38号105室
邮编:201700
联系人:金春林
电话: 021-59727486
传真: 021-59738802


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一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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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不涉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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