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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东软被侵权案解读中国创新之痛

2012-07-31 15:27:48作者:来源:

摘要“公安局刑拘17人,检察院批捕4人”,近日,沈阳警方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描述“东软知识产权被侵权”一案最新进展。长此以往,中国企业的创新之路无疑会更加举步为艰。...

  “公安局刑拘17人,检察院批捕4人”,近日,沈阳警方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描述“东软知识产权被侵权”一案最新进展。

  今年5月,东软某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怀疑一段时间内相继离职的员工受人指使,存在窃取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请求公安机关协助调查。

  经过公安机关侦查,查明东软某公司副总经理李某某与北京一家公司合作,利用其职务便利,有组织和有计划地挖走公司专业人员并窃取公司产品的设计、软件及大量商业秘密,试图全面复制东软已经在全球销售的医用CT机,严重侵害了东软的合法权益。

  据警方透露:今年5月29日,警方在犯罪嫌疑人现场及居住场所共查获存有大量商业秘密的电脑30余台及大量U盘、移动硬盘。

  随后,警方抓获了首要犯罪嫌疑人李某某。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所鉴定,现场缴获电脑中储存使用的数据与东软公司已采取保密措施的数据资料具有同一性,证据确凿,李某某等侵犯了东软公司的商业秘密。

  警方称,上述犯罪嫌疑人对盗取公司商业秘密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盗窃式创新”

 

  经记者多方了解,东软案件中的李某某曾经在跨国公司工作过,后来到了北京一家医疗设备公司,之后于2010年加入东软某公司,任副总经理。然而从2011年5月份起,李某某获得了北京一家医疗设备公司的资金支持,开始布局策划,制定了周密的从东软获得人才的计划,并制定了明确的产品上市时间。期间,李某某与公司CT机研发部负责人张某、采购负责人岳某等人合作,通过向员工承诺IPO并获得股权等诱惑,鼓动CT机研发部17名技术人员相继离职,同时要求这些员工离职前拷贝公司医用CT机核心技术资料。在此过程中,由于获得了来自于其它公司的资本,李某某在外地注册了公司,并秘密租用了办公室,开始了全面快速的复制过程。2012年5月警方收网时,李某某仍然堂而皇之的坐在东软某公司副总位置上,继续有计划,有组织地向外转移公司的技术资产和人才。

  东软知识产权被盗窃一案并非个案。近几年,企业或个人侵犯商业秘密的案件屡见不鲜,从一个成熟企业中挖出人才,并通过他们获取所有的商业机密已经是中国的某些企业明目张胆的做法。东软的知识产权被盗案是一个典型的由企业参与的“商谍案”,个人作为分成者参与其中。这些企业资本与个人对快速致富的追求的结合,就像创业者获得创业资本和股权激励一样,成为中国创业与创新领域中的黑市。

  有行业专家对媒体表示,一个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创新环境,要基于行业、社会对于知识产权的重视、尊重和保护,才能塑造良性竞争与发展的环境。高科技企业的创新过程有相当的风险,需要长期大量的投入和付出。某些企业正因此不愿通过正当的努力,试图通过不劳而获进行知识产权的窃取或仿制,不仅违背了法律,更破坏了本就贫瘠的创新土壤,对于中国创新、知识产权的声誉造成伤害。长此以往,中国企业的创新之路无疑会更加举步为艰。

  一直以来,我们以“中国制造”、“中国仿造”、甚至“中国山寨”闻名于世,但我们始终难以树立“中国创造”、“中国创新”的品牌。中国的山寨文化并不是某些企业快速发展的全部选择。前述专家表示,某些企业面临的创造失败的风险,加上被盗窃的风险,人才流失的风险,使企业对一些重大意义的创新项目望而却步,而中国法律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不够,也使知识产权的盗窃者们行为更加猖狂。

  “低成本与低风险创新”

  虽然在高科技领域,任何创新都会带来巨大的风险,但如果一个企业追求可持续发展,就要加大在自主创新方面的资金投入,即使面临风险大,门槛高,投资周期长等困扰因素,切不能追求低成本和低风险以规避问题。

  翻阅中国CT设计和制造历程,在十几年前,中国的CT全部从国外进口,全球的医疗设备市场被几家国际企业所垄断,包括美国的GE、德国的西门子、日本的东芝、日立等。当时CT机的价格十分昂贵。中国的许多医院都不得不选择买二手或低端CT产品。

  对于这样一个国家需要的重大医疗装备,中国政府和企业从未放弃探索,但一直没有获得成功。

  1987年,国家投资1.3亿元,联合全国44家院所,集合2000多人进行“中华I型CT攻关”,两年后项目失败。1989年6月,东北大学在科技部国家“火炬计划”的支持下再次立项,经过多年项目攻关,于1994年成功研制出我国第一台CT样机,却遇到了产品不稳定,技术指标达不到实用程度,没有办法大批量生产等许多问题。在此项目最困难的时候,东软集团从东北大家接管了CT项目,并通过更多的持续的投入,新的产业化模式的创造,最终在1997年秋季中国医疗器械博览会上推出了中国自主研发的第一台CT产品。此后,东软成为我国唯一一家能够生产CT的公司,并使得中国成为继美、日、德等国之后世界第四个CT整机生产国和出口国。

  此后,东软始终坚持CT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发,陆续推出了螺旋CT和双层螺旋CT。2004年,东软基于自身业务和资产,与飞利浦合资成立东软飞利浦医疗设备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双方共同的医疗设备研发及生产基地,继续CT、核磁共振、超声等医疗设备的研发。

  今年4月,东软自主研发的中国第一台64层螺旋CT正式推向市场。

  有业内人士爆料,东软在CT领域所积累的成果,一直被国内一些公司垂涎。他们希望通过各种途径获得这些专利技术和人才,省去需要多年持续投入的挑战和风险,可以快速地,低成本地,没有风险地“创造”他们自己的产品,实现“跳跃发展”之路。

  这种“低成本与低风险创新”成为制约中国自主创新的桎梏,它带来的不是企业所追求的低成本和低风险,而恰恰是昂贵的代价和事业的毁灭。

  法律意识缺失之痛

  纵观本案,我们还注意到,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全都是有着高学历、高智商的高级人才,社会精英,有着被人羡慕的工作,但他们却因为金钱的利诱和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前程尽毁。

  有调查显示,一些高科技人员的法律意识、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成为行业普遍现象。有些人认为,从“老东家”离职时,拷贝一些资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这也不难解释为何高科技领域“乱象丛生”,知识产权纠纷、专利战屡见不鲜。

  警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在审讯过程中,涉案的大部分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不以为然,认为自己拷贝一些数据和资料是自然平常的事,根本与违法扯不上关系。也有部分人虽然承认自己违反了法律,但觉得自己的行为不至于被处罚或被判刑。警方不禁为这些高智商的法盲感到惋惜。

  然而,根据刑法第219条,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期和罚金是有限度的,但是罪名却要背负一生。 


(本文不涉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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