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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成为互联网“内容公司”发展“硬门槛”

2010-12-22 15:55:00作者: 来源:

摘要首先是盛大联合一批作家、出版社与行业协会,继年初正式起诉百度后,发起了新一波关于文学作品版权的维权攻势。盛大文学CEO侯小强在微博上慷慨激昂地说:“百度文库不死,中国原创文学必亡,文学正版一役即在此处。若狙击无效,明日之文学就是今日之MP3,作家继续廉价,作品...

首先是盛大联合一批作家、出版社与行业协会,继年初正式起诉百度后,发起了新一波关于文学作品版权的维权攻势。盛大文学CEO侯小强在微博上慷慨激昂地说:“百度文库不死,中国原创文学必亡,文学正版一役即在此处。若狙击无效,明日之文学就是今日之MP3,作家继续廉价,作品继续被盗版。”侯小强称,因为盗版,盛大文学每年起码损失几十亿元。

然后,是视频网站土豆网在申请IPO后一周,优朋普乐等国内几家数字发行商向SEC法律组提交土豆网侵犯版权的报告,称土豆网面临国内众多影视公司的诉讼,涉案金额超过5000万美元。

不管百度和土豆愿不愿意,这两件事在2011年都将会有定论。盛大对百度起诉的胜败,将直接关系到盛大文学包括电子书战略的发展。说远一点,甚至攸关盛大文学乃至盛大集团未来的发展,所以百度一日不清理文库和搜索结果页中的盗版内容、链接,盛大一日不可能放松。而对土豆而言,视频版权上的污点如果不清除干净,将有可能在上市的节骨眼儿上酿成大患。如何平息数字发行商们的怒火,或将成为上市成败的关键。

百度、土豆们被版权方视为盗版温床,但对他们来说,许多内容尽管并不合规,但它们却带来了大量的用户与流量。天平两端如何平衡,已经成为一个越来越难以抉择的问题。

在互联网野蛮生长的前10年,因为法规尚未健全,再加上UGC(用户创造内容)与搜索抓取信息有一个“与本站无关”的模糊屏障,几乎每个做内容的网站,都会毫不犹豫以各种渠道获取尽可能多的文学作品、影视作品、软件作品充实到网站上,以获取尽可能多的用户访问量。

但是这种状态并不能持久。摆在眼前的一个现实问题是,当某些网站已经长大到能够影响足够多用户,并希望在一个更大的市场继续上升时,他们还能接着用这种方法来获取上升空间吗?土豆就是这样的典型例子。在即将上市时因为侵权带来的麻烦,已经足够让它将版权的砝码加重,但中间的博弈过程,免不了一场视频版权大战。

关键是,这还只是开始。对视频版权商而言,土豆只是“大鱼”中的一条,它们已经在近年来水涨船高的影视剧版权市场建立起了日渐稳固的商业同盟。在土豆之后,还有众多提供视频内容的互联网公司等着他们去“征服”。在之前采访奇艺网CEO龚宇时,他曾表示:“许多做客户端的视频公司根本没法上市,盗版内容太多!”

版权,已经成为这些“内容公司”发展的“硬门槛”。

而对像百度这样的大公司而言,困扰它的版权问题也将不会是“一年一次”的定时骚扰那么简单。如前所述,它的盗版挡着其他拥有版权或运营版权的公司的路,比如定位于内容发展、版权运营的盛大,又比如拥有正规版权且正在越来越强的一系列公司集群,后者必须越过百度的“盗版线”才能前进。正因为有着这样不可调和的矛盾,经过几年的酝酿之后,从2011年开始,这样的战斗将越来越激烈。

要说培养用户使用正版的习惯,这还较为遥远。但从国家层面,政策的逐渐完善将不断清除那些内容问题严重的互联网“杂草”,削弱盗版力量;公司层面,版权与用户之间的天平,将越来越向版权一方倾斜。而这个倾斜的过程中,2011年越来越多基于版权的大战将在所难免。


(本文不涉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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