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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物联网欲破局,何不学习吉利收购沃尔沃?
摘要物联网产业可以像吉利一样,通过产权交易,迅速掌握有关的核心技术主导权、专利权,同时获得将这些知识产权迅速市场化的环境和条件。...
几天来,吉利斥资18亿美元收购沃尔沃100%股权以及相关资产的新闻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而据相关报道,沃尔沃净资产超过15亿美元、品牌价值接近百亿美元,并且拥有高素质研发人才队伍。这意味着吉利用于收购沃尔沃无形资产的资金不会超过3亿美元。
吉利这宗买卖之所以划算,首先就体现在所获得的“无形资产”上,它们包括沃尔沃自有知识产权的商标、专利2450项; 福特公司无偿转让给沃尔沃公司的发动机、平台、模具等技术专利及有关权利1500项,100多个网址和200多个设计专利; 福特无偿提供广泛许可给沃尔沃公司的发动机技术45项,安全技术20项,沃尔沃专门使用技术40项及其他专利; 福特无偿提供有限许可给沃尔沃公司的混合动力技术专利230项等等。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官方网站可以了解到: 近20年内(1991年~2010年3月25日),沃尔沃提出的专利国际申请达1493件。此外,近20年间,沃尔沃在全球各国申请的专利数量更达到10158件。而且后十年内申请专利的总量是前十年申请专利总量的两倍。
何其划算!
这让我们不由想到此前引起广泛关注的中国并不主导物联网核心技术知识产权的问题。中国对物联网的重视众人皆知,但知识产权的困局也客观存在。那么,吉利的算盘是不是可以给物联网产业一点启示呢?
客观地说,在汽车产业,我国以前同样没有相关核心技术知识产权的主导权。但是,经过长期的努力发展,我国不仅跨入了世界汽车生产大国的行列,而且拥有了很多这一领域的技术。目前,吉利仅在中国申请的专利数量已达716项(国家知识产权局2010年3月31日数据)。在此背景下,其成功收购了沃尔沃及其知识产权,预示着我国也必将获得汽车产业核心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的主导地位。
实际上,我国物联网产业同样可以通过产权交易,实现低成本的知识产权贸易,迅速掌握有关的核心技术主导权、专利权,拥有完全自主的知识产权。而通过企业并购来实现低成本的知识产权贸易,案例并不鲜见,例如美国思科公司的众多收购案、我国联想集团收购IBM的PC业务等等。这些并购,不仅能够获得相应的知识产权,更能够同时获得将这些知识产权迅速市场化的环境和条件。
而目前在全球物联网产业中,核心知识产权并非像有些媒体渲染的那样“掌握在极少数企业手中”。有数据显示: 1997年至今,世界各国有关物联网中RFID技术的专利国际申请有14500余项,虽然来自美国企业和个人的申请数量占到一半以上,但从总体上看,专利申请数量的分布十分零散。这一分散状况完全可以为中国企业所用。在物联网产业中,我国并不乏资金、技术实力强大的企业,完全有能力实施这样的战略。
世界性的金融危机给我们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机遇,可以花费较小的代价,迅速掌握物联网领域的核心技术主导权、专利权。至少,可以确立在专利主导权方面的对等地位。吉利收购沃尔沃案,可以提示我国政府研究帮助企业实施类似于吉利汽车收购案例的国家战略。国家可以利用拥有的各种优势资源(如外汇储备),给予有技术实力和市场实施能力的企业充分资助,帮助这些企业去购买、掌握物联网关键、核心技术资产。
如此,物联网的知识产权危机也就完全可解了。
(本文不涉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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