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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店牌照和管理的最终政策分析(附多篇评论)
2010-02-01 02:19:00作者:李俊慧来源:
摘要、对于未来的变化,我们惯性的带有恐惧或恐慌,但是,我们改变不了历史车轮的前进。笔者早在2008年就已经就网店管理规范做出分析《法眼快评(二十二):全国网店经营资格规范已无悬念》:从市场主体资格来看,不论是单位还是个人,从事经营活动均须进行市场主体资格的登记注...
国家工商总局拟定的《网购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预计将在今年3月15日前夕颁布的消息,日前经媒体公布,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据悉,23日,工商总局新闻发言人滕佳材表示,目前起草的《办法》尚处于调研论证阶段,待时机成熟后,工商总局将正式向社会公开《办法》的征求意见稿。
详细报道:《未来网上开店要纳税:淘宝将配合提供交易记录》
快评:
1、对于未来的变化,我们惯性的带有恐惧或恐慌,但是,我们改变不了历史车轮的前进。笔者早在2008年就已经就网店管理规范做出分析《法眼快评(二十二):全国网店经营资格规范已无悬念》:从市场主体资格来看,不论是单位还是个人,从事经营活动均须进行市场主体资格的登记注册,这已经得到再次明确;
2、目前工商总局制定中的《网购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基本明确了两点:其一,符合条件的网商应该办理工商登记,其二,不办理工商登记的网商必须实名认证。
3、可以看到,不论是办理传统的工商登记,还是单纯网上实名登记认证,其根本还是要解决主体资格的问题,传统的营业执照或网上认证标识,只是形式不同,实质是一样的。
4、诚如笔者在《法眼快评(二十二):全国网店经营资格规范已无悬念》所述:经营主体资格规范与市场自律是两个层面的问题,主体资格规范是市场自律的先决条件,如果市场内的各类主体或店主没有合法的经营资格,何谈市场自律。简单说,市场自律是建立在主体资格规范之上的市场管理问题。
6、笔者在《法眼快评(二十四):网店办照八大认识误区(1)》指出,网店办照并不必然会纳税。从目前来看,淘宝、易趣等平台上的网店经营者办理执照时大部分都应该办理“个体工商户”。
首先,根据当前的法律规定,以宁夏为例,按期纳税起征点月营业额为5000元,对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起征点为月收入5000元,核定征收率为1.5%至1%。简单说,在纳税方面,各地均有不同的优惠政策,起征点也各有不同。其次,当前只是工商局基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和网上交易秩序规范的目的,而提出经营资格规范,而且目前仅北京地区明确了“试点”时间表,全国范围内的普及尚需时间,而作为征税主管机关——税务主管部门并未表态(当然,不排除相关媒体未采访),不排除税务主管部门会出台相关纳税优惠措施。
7、因此,我们应该关注主体资格规范后的市场监管是不是正当,而不是过多去假象征税,恐吓网店经营者们。
(本文不涉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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