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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网民"新型社会群体纳入政治协商范围

2009-09-26 02:16:00作者: 来源:

摘要深圳市政协召开“庆祝新中国暨人民政协成立60周年专题研讨会”,总结人民政协的成功经验和规律,探讨新形势下进一步发挥人民政协功能作用和履行职能方向问题。...

深圳市政协召开“庆祝新中国暨人民政协成立60周年专题研讨会”,总结人民政协的成功经验和规律,探讨新形势下进一步发挥人民政协功能作用和履行职能方向问题。

目前,深圳市不少单位都有在政协委员中聘请特约监督员的做法,如特约监察员、检察员等。研讨会上,深圳市政协委员、民盟市委副秘书长张俞强建议,应将“特约监督员”扩展为“特约监督单位”,改变以往只聘请个别民主党派成员担任特约人员的做法,聘请民主党派成员和民主党派各级组织为民主监督的特约“单位”,发挥好每个党派的群体优势,使监督真正落到点子上,建议真正落到关键处。

深圳市政协理论研究会理事、北京大学深圳人文学院院长助理于长江在研讨会上提出,新产业、新行业、新社会生活方式等催生出“网民”等全新的社会群体,对政治协商及社会协商提出了新的要求,也提供了新的空间和机遇。因此,作为代表社会各界别人士的政协组织,需要一种超前的敏感和自动扫描能力,及时发现社会上新生成的各类群体和角色,把“网民”等新型社会群体纳入政治协商的范围,引导这些群体及时融入体制内,通过有序的方式,发表观点,释放影响力。

新时期应该如何加强政协委员队伍建设呢?盐田区政协主席李秀忠提出一个“设想”———借鉴中共中央候补委员的做法,设立候补政协委员制度,对愿意参加政协的一些社会人士,通过一定的途径和程序推选出来,邀请他们参加政协的会议和视察等活动,作为委员后备人才培养,在政协换届和届中委员调整时予以优先考虑。


(本文不涉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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