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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制度创新推动信息消费深入发展
摘要目前我国信息消费发展势头强劲,新兴产品和服务供给大量涌现,移动化、智能化、平台化信息消费新生态加速形成,大众参与、共享消费新模式广泛普及。但同时,一些制约信息消费发展的问题也较为突出。...
一、信息消费发展势头强劲
(一)新兴产品和服务供给大量涌现
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个人穿戴、家居生活、交通出行等领域 集成融合,产生出巨大的赋能效应,加速了信息产品和服务的迭代升级和创新发展。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可穿戴设备突破手机终端的固有形态,不断拓展用户获取信息的渠道和方式。智能车载设备、智能网联汽车依托基于位置的出行信息服务,高度契合绿色智能安全的交通出行需求。智能单车、 智能医疗设备、无人机等智能硬件产品和服务正在快速培育。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技术搭载视频、游戏、电子商务等多元化应用,使虚实交融的沉浸式场景成为可能,营造出全方位、立体化的感官体验和消费服务。
(二)移动化、智能化、平台化信息消费新生态加速形成
当前,以移动智能终端为载体、云计算平台为支撑、智能服务为内容的信息消费新生态加速形成。企业纷纷参与到信息消费生态建设之中,通过嫁接各类软硬件资源,进行端到端服务的有益探索,带动新的产业主体、业务平台蓬勃兴起。比如,微鲸、小米等以数字电视为入口,推动基于平台的音乐、影视、动漫等多品类内容协同运营,构建数字内容服务的生态优势。上汽荣威与阿里巴巴联手打造智能网联汽车——荣威 RX5,将智能操作系统 YunOS 内嵌其中,使汽车成为一种新型移动智能终端,发展基于互联网的车载信息服务生态。
(三)大众参与、共享消费新模式广泛普及
众创众筹、共享分享等新兴平台的兴起,促进了以“大众广泛参与、碎片资源共享、生产消费一体化”为核心价值的共享消费模式快速普及,使消费者实现了从“体验式消费”向“参与式消费”的转变。点名时间、京东众筹等平台有效整合、连接碎片化社会资本和创新创意产品开发者,促进了投资者闲置资金与开发者产品创意的双向共享和互动。途家、小猪短租、蚂蚁搬家等分享平台挖掘房屋闲置资源,深耕旅游短租市场,形成强大的示范效应。成长教育、艺术设计、生活服务等领域的自由职业者大量涌现,个体的供给能力、消费能力、创新能力被唤醒,个性化和高端化需求被深度挖掘,信息消费品种得到不断丰富和细化。
二、信息消费发展面临的问题
(一)对信息消费的内涵与特征缺乏共识
调研发现,各地对信息消费认识不统一,大都结合自身实 际从不同角度切入来推进信息消费。比如,上海市侧重打造面 向个人的信息产品和服务,浙江省的发展重点是信息经济与信息消费合二为一,银川市则以行政服务改革、智慧城市建设为切入点推动信息消费发展,并未形成系统化推进信息消费的机制。究其原因,大部分地方对信息消费的边界并不清楚。比如, 对“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等产生的消费是否属于信息消费仍有疑问,只能按照各自理解推进信息消费工作。
(二)统计监测体系缺失
迄今,全国尚未建立起一套统一规范的信息消费统计监测体系,无法精准掌握信息消费规模、结构,以及对 GDP 的贡献度, 难以有效评估信息消费的引领带动作用。目前,北京、安徽、成都 等在信息消费监测分析方面做了有益探索,但大多是从统计本地信息产业发展的角度切入,并不能准确反映信息消费全部特征。
(三)协调机制仍未理顺
信息消费涉及范围广,各地负责信息消费相关工作的具体部门不尽相同,有的是工信部门,有的是发改部门,还有的是商委, 这样很容易造成多头管理、交叉管理,从全国来看也很难实现统筹发展。虽然一些国家级信息消费试点城市建立了由市领导或工信部门牵头的协调推进机制,但各部门依然“各管一摊”、“拼盘式作业”,其根本原因是缺乏推进信息消费的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例如,市民卡等融合性强的项目就未能按照统筹协调、系统推进的思路进行,项目进展缓慢,信息消费惠民的成效并不明显。
(四)政策环境建设力度不够
信息消费基础性、系统性的政策体系尚未建立。一是政府 数据共享开放程度不够。北京、上海、银川、佛山等地已开通 或者正在建设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平台,以数据开发应用,以应 用带动消费。但从全国范围看,大部分有价值的数据依然掌握 在政府手中,共享开放程度不高,面向消费者的数据多次开发 创新氛围远未形成。二是资金支持力度不够。除安徽、浙江等 地积极探索将智慧城市、信息经济等领域的发展资金向信息消 费项目倾斜外,目前大部分地方都未设立信息消费专项资金, 中小企业在信息消费领域开展创业创新的融资门槛较高,也在 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三是政策引导扶持不 够。从生产端看,各地普遍缺乏促进信息消费领域企业提升供 给质量的财政、税收、人才等优惠政策,在消费端也并未形成 完善的鼓励信息消费的配套政策体系。
(五)信息安全保障机制不完善
安全可靠的信息消费环境缺失是导致消费者“不敢消费”的最大制约。一是个人信息保护缺位。CSDN、天涯网、如家、汉 庭等网站被黑客攻破,致使用户信息泄露,以及网络诈骗等不良事件频发,对消费者信心形成严重的负面影响。二是网络安全保障滞后。网络支付安全风险、身份以及网站信任服务滞后等问题长期存在,用户对信息消费的安全性依然存有疑虑。三是信息消费平台亟需规范。网购存在假冒伪劣商品、售后服务缺少保障的情况大量存在,企业信用体系不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滞后、执法监管力量不足,造成消费者维权困难。
(六)配套服务体系建设滞后
信息消费的生态发展使得线上线下资源融合更加紧密,但线下配套服务建设进展缓慢,面对面服务“最后一公里”痛点长期存在, 始终制约着信息消费的深入推进。一是建设成本高。以京东到家为代表的生鲜 O2O 项目,采用了自建多中心物流方式,联合社区超市、便利店资源,目的在于去仓储、去库存,实现即时采购、即时配送, 但较高的物流配送成本给项目持续扩张带来较大压力。二是资源整合成本高。比如,居家养老类项目需要整合公共医疗、社区管理、 信息服务、智能终端制造等多种资源,就带来了主体众多、数据分散、服务标准不统一等问题,难免会拖累项目的共享融合进程。三是向农村地区延伸拓展成本高。目前,大部分农村地区信息通信服务设施、支付体系、物流体系建设依然落后于城市地区,农村信息消费“蓝海”价值尚待深入挖掘。
三、几点建议
(一)加强统筹,系统化推进信息消费发展信息消费是落实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战略的最佳切入点,是“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发展的最佳结合点。一是加强研究,厘清信息消费与“互联网+”、信息经济、智慧城市、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等之间的关系,进一步明确信息消费内涵与特征,深化对信息消费的认识。二是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结合“互联网+”、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等相关战略实施,科学制订、细化完善引导信息消费发展的产业政策。三是探索建立信息消费统计监测体系,明确指标定义和数据采集渠道,确保可操作性, 并能有效反映信息消费发展情况。
(二)鼓励创新,加大对融合性产品和服务的支持力度
一是鼓励多种方式创新,打破地域分割和行业壁垒,积极引导众筹众包等新模式发展。二是放宽融合性、创新性产品和服务, 以及平台类企业的市场准入限制,实行负面清单管理,营造宽容失败的环境。三是创新信息消费体验模式,以信息消费体验中心为载体,面向消费者提供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信息消费体验和技能培训,使消费者有兴趣、有能力参与信息消费。
(三)优化环境,促进和保障信息消费良性发展
一是加快推动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明确数据开放目录,鼓励基于开放数据进行二次开发和应用创新。二是加强隐私信息、电子身份、虚拟资产等关键领域的管理制度建设,打造安全、顺畅、透明的信息消费环境。三是建立完善信息消费信用管理体系,探索将项目合同、知识产权等作为信用依据,纳入管理,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支持。四是鼓励地方设立信息消费专项引导基金,吸收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信息消费试点示范项目,对成效突出、发展前景较好的项目予以重点支持。五是鼓励金融机构针对信息消费项目特点,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金融产品和服务,有效降低企业资金压力。
(四)强化服务,建立和完善支撑服务体系
一是加快线下存放网点的建设和信息化硬件终端的普及,比如社区存储柜、保鲜柜,以及配送人员移动设备等智慧物流终端。二是加强线下服务体系与线上系统和平台对接,提高线上线下资源整合效率,提高服务水平。三是鼓励发展第三方机构建设专业化的线下服务体系,培养专业服务人才队伍,提供配送、安装、维修等全套售后服务,并将服务范围向农村地区进一步拓展。
(本文不涉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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