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头条新闻 >

徽商银行客户为何“被信用不良”?

2009-09-16 15:06:00作者:佚名来源:

摘要最近,合肥市民陈玉反映他在徽商银行合肥长江中路支行办理业务,被银行张冠李戴,造成其信用不良,导致他在其他银行无法办理相关业务的遭遇,并表示要向银行索赔。 ...

最近,合肥市民陈玉反映他在徽商银行合肥长江中路支行(现在叫徽商银行合肥天鹅湖支行)办理业务,被银行张冠李戴,造成其信用不良,导致他在其他银行无法办理相关业务的遭遇,并表示要向银行索赔。

“良好信用记录”上了“黑名单”

据陈先生介绍,早在2004年3月,他在合肥买了一套商品房,向徽商银行合肥长江中路支行贷了六万元的款,分10年付清。陈玉说他每月都做到了按合同还款,信用记录良好。 2009年初国家出台了原有的商品房贷款可以打七折的优惠措施,今年2月份他就到徽商银行合肥长江中路支行办理此项业务,但是令他非常吃惊的是银行工作人员告诉他,不能享受这个优惠措施,原因是陈先生曾经在他们银行贷了一笔18万的贷款,存在逾期还款记录。银行工作人员称,这笔18万的贷款是陈玉1997年贷的,虽然这笔贷款已经还上,但是逾期非常严重,信用非常不好,他已经上了银行的信用黑名单。

而陈玉表示自己除了2004年在徽商银行长江中路支行贷了六万元的房贷之外,从来没有在任何地方任何一家银行贷过18万的款。于是,当事人立即跟银行进行交涉,要求银行进行彻查,挽回影响,并且给予解释和赔偿。徽商银行则表示已经做了处理“我们银行已经对于这个问题做出了处理和解释。 ”由当地媒体就此事采访采访徽商银行天鹅湖支行行长助理何先生,据其解释,合肥徽商银行原称合肥市商业银行,2005年底更名为徽商银行,之后进行系统升级,在将原有信息移植到新系统中出现失误。最重要的原因是该行的客户资料中有两个陈玉,另外一个叫陈玉的贷款18万元,由于还款不及时,所以信用记录不好。银行专管员在录入的时候将两个人的资料弄错。 ”

何助理还表示,徽商银行对于这件事情已经采取了补救措施。他们已经为陈玉办理了商品房贷7折优惠,并且通过徽商银行的总行联系了央行总行,经过协商后于今年的5月25日删除了陈玉的不良信用记录。如果以后陈玉要向其他银行申请贷款或者办理信用卡,徽商银行天鹅湖支行也会出具相应的证明,让他能够办理相关的业务。“我们银行对此事进行追责,当时的专管员已经被解聘。 ”

争议焦点:如何赔偿

对于徽商银行的信用记录事故,陈玉提出索赔要求:赔偿金额为2.5万元,理由是由于银行的错误即将自己放在有不良记录的“黑名单”上,使得自己2007年在兴业银行办理信用卡以及2008年办理中信银行贷款业务时,两家银行均以“信用不良”予以拒绝,导致了自己的财产损失。当事人之前在几家银行申请办理信用卡和申请贷款,银行都以我信用不好拒绝办理,进而影响当事人资金周转,影响一个工程施工合同的最终签订。

而银行对此采取了否定的态度。何助理表示,这个事情一方面造成的损失并不大,银行法制处也没有与此类赔偿相关的法律依据。而且贷款审核有多方面因素,除了个人信用记录之外,银行还会综合考察申贷人的收入来源、还款来源。何助理还表示,陈先生想参与投资的工程,并不能保证一定就能有多少的回报。如果陈先生表示其贷款及信用卡申领遭拒是因为信用不良的话,银行方面愿意赔偿,但仅限于误工费、交通费之类的补偿。“我们已经找过他单位领导要进行协商,适当、合理的赔偿我们可以接受,但2.5万元的赔偿我们不接受。”

鉴于陈先生提出的赔偿要求,徽商银行方面确实侵害了陈先生的利益,造成了其信用记录受损,理应给予相应的赔偿,但是因为陈先生在另外两家银行办理业务的时间与现在间隔太久,所以界定信用不良是否为办理业务遭拒的主要原因很困难。陈先生要求的赔偿究竟以何为标准、而且他能否证明自己损失多少也并非易事。他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民事纠纷,而化解民事纠纷最好的办法就是双方协商解决。双方通过协商核定赔偿金,避免精力和经济上的再损失,而且只有通过平等协商,双方才能最终化解矛盾。(lynn)


(本文不涉密)
责任编辑:

站点信息

  • 运营主体:中国信息化周报
  • 商务合作:赵瑞华 010-88559646
  • 微信公众号:扫描二维码,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