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头条新闻 >
太钢矿业实现远程物流管理
2013-05-20 16:27:30作者:中国信息化周报 全振湘来源:中国信息化周报
摘要太钢矿业分公司管理架构包括公司管理层、矿(厂)管理层和作业区操作层。由于国家纳税制度的原因,公司管理本部及下属矿山按照分属地区形成了 4 个模拟法人纳税(属地纳税)主体。...
太原钢铁(集团)矿业分公司是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分公司,包括公司管理本部和分布在相距较远的不同地区的 4 个厂矿;是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主要原辅料生产和供应基地。
采购业务集中管理难
太钢矿业分公司管理架构包括公司管理层、矿(厂)管理层和作业区操作层。由于国家纳税制度的原因,公司管理本部及下属矿山按照分属地区形成了 4 个模拟法人纳税(属地纳税)主体。在实施ERP信息系统前,公司已采用了集中物资采购管理模式,但由于各矿地理位置分散,在采购业务管理上仍存在一些问题:
基层单位物料需求计划的申报和汇总、计划平衡到各矿采购计划的生成,要经过逐层审批,再进行集中采购处理,流转速度慢,准确率低,跨工厂采购申请申报流程不连续,无法对跨工厂需求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有效跟踪;
物流信息与信息流向不一致,物流信息跟踪准确性较低;
在实现采购工厂向需求工厂远程调拨集中采购回来的物资时,财务记账和各厂矿进、销项税核算等方面,不能在同一系统内进行快速便捷集成,操作繁琐,时效性和准确性无法保证。
针对以上问题,公司需要按照集中一贯制管理的原则,对采购、财务等业务实行集中管控。在集中采购管理模式下,下属各矿的生产和工程物资都先由公司本部进行集中采购,然后按需求计划调拨到各需求矿山。在调拨环节中,公司本部每月根据物资调拨清单和实际采购价格集中为下属各矿开具增值税票,而供应商只对公司本部开具增值税票并进行货款结算;另外,物资采购虽然由公司本部集中完成,但公司本部在所属地太原市区不设置库存地,收货和库存管理完全由下属矿山进行。但在这种企业结构和管理模式下,存在着生产和工程用物资的集中采购与跨工厂计划申报、远程发货和库存地跨地区分散管理以及属地纳税矛盾问题。
远程物流管理显威
基于此,太钢矿业在 2009 年实施 ERP系统过程中,应用了ERP套装软件SAP ECC6. 0系统矿业解决方案的远程物流管理(RLM)功能模块,很好地解决了上述矛盾。
据了解,整个太钢矿业信息系统由 5 级组成,依次为:企业管理决策支持系统、ERP 系统、各矿制造执行系统(MES)、生产过程控制系统(PCS)、和基础自动化控制系统。
其中,ERP 系统已实施的模块包括财务会计(FI)、管理会计( CO)、生产管理 ( PP)、物料管理(MM) 、设备管理( PM)、远程物流管理( RLM)、销售管理(SD)和质量管理(QM)。通过这些模块,公司实现了以原燃辅料和备件的需求计划、采购、收料、仓储、发料、配送的物流为源头,以采选生产主线物流跟踪为基础,各类物料需求计划生成、上报及审批、采购供应、财务和成本核算等的一体化精细管理,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了决策支持。
而针对库存地点多、地域分散和纳税主体不唯一的矿山企业特点,针对基层需求计划的申报、审批和跟踪等功能,通过 RLM 功能和进行的二次开发,为矿山企业远程物资供应方面提供系统支持,主要解决矿区地理位置分散与集中采购管理,设备、备件、材料库存成本与保障生产以及采购运输周期长与供应链不可监控之间的矛盾。通过该模块,公司实现了在各企业结构和管理模式下的集中采购计划管理、集中采购收货及交货管理和付款及纳税主体的转化,有效地解决了生产、工程用物资的集中采购、收货、交货管理与库存物资远程矿山管理、属地纳税的矛盾问题,是对物资供应策略的成功性尝试。
优化集中采购收货及交货管理
公司目前的物料采购计划生成模式主要有3 种:PD 物料模式、VB 物料模式和 ND 物料模式。三种模式各有侧重点和要求,其中ND物料模式目前使用较频繁。但企业无论采用哪种物料模式,所产生的物料采购需求计划都是基于本工厂而言的,也就是只能通过本工厂的采购组织进行采购以及相关的后续操作,然而太钢矿业分公司管理本部(后称采购工厂)和下属各矿山(后称需求工厂)都是一个公司代码下的不同工厂,而且在实际的管理模式下,所有物资的采购都由公司本部这个采购工厂进行集中采购,这就涉及到采购需求计划的跨工厂上报问题。
为了解决该问题,企业应用RLM模块的转换运输申请功能和基层需求计划提报功能,并对相应的特殊流程进行了变通。即员工把需求工厂产生的采购申请作为该矿向采购工厂提出的物料需求运输申请,然后将此运输申请依次经过本矿和采购工厂相关主管人员审批后,再由采购工厂主管部门对运输申请进行二次转换,从而在采购工厂生成相应的采购申请,同时在需求工厂生成相应的运输订单 ,用于将来作为采购工厂向需求工厂交货的依据,而在采购工厂下生成的采购申请才是采购工厂采购部门进行采购的最终依据。
在太钢矿业,分公司管理本部虽然是整个公司的集中采购工厂,但在所属地太原市并未设立集中仓库,只在太原市区设置了一个专门负责临时接收供应商送来的部分零散材料和备件的物流配送中心,该配送中心负责定期组织车辆向下属矿山发送采购物资,采购工厂既不对采购的物资进行收货,也不对物资库存进行任何管理,而实际的收货、验货和库存管理都由下属各需求工厂库房管理人员进行。
无论哪种方式交货,在系统标准功能基础上,都会存在采购工厂集中采购管理与远程交货到各矿库存地的矛盾问题。为解决该问题,企业引进并应用了 RLM 模块的收货后续交货功能,并增强了部分功能,有效地实现了对远程需求工厂物资采购的复杂供应策略管理,真正实现了太钢矿业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管理。
实现了付款及纳税主体的转化
由于采购工厂和各需求工厂分属于不同的行政区域,需要在属地纳税,因此只有通过核算采购工厂和需求工厂之间物资调拨过程中所产生的销项和进项税,才能实现纳税主体的转化。通过RLM 模块的后续交货功能,可以很好地达到纳税主体转化的目的:凡是为需求工厂采购的物资,都要经过一次收货和一次同批次、同数量的工厂间物资调拨,才能真正到达远程需求工厂的实际库存地;在供应商发票校验和付款流程上,供应商只对采购工厂开具发票,由该采购工厂采购部门进行发票预制和计财部门进行校验后,方可进入付款流程,采购工厂支付物资款项和增值税额;采购工厂在采购物资调往需求工厂过程中,要按运输订单和实际采购价格进行运程调拨,月末由需求工厂财务人员运行 SAP 系统中物资调拨明细清单程序,按实际调拨价格汇总金额和税额为相应的需求工厂开具增值税票。这样,通过远程后续交货,物资的货款和进项税额又转移到需求工厂,而采购工厂通过给下属各矿开具增值税票产生了销项税额,这个销项税额可通过集中采购过程中所产生的进项税额抵扣,不仅顺利地实现了物资的远程调拨,同时实现了进项税的随同转移,有效解决了属地纳税的问题。
(本文不涉密)
责任编辑:
上一篇:无锡人民医院:物联网让服务更智慧
下一篇:以互通共享促进教育信息化应用